对吉林省新阶段“三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宏观经济研究处 刘俊俊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于2月21日发布。文件对新阶段的“三农”工作进行部署,指出全面脱贫后中国乡村的下一步发展重点。结合吉林省“三农”工作实际,牢抓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契机,对我省新阶段“三农”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着力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振兴
进入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心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这不仅意味着服务对象的扩展,更要求相应的政策体系、资源配置、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变化,下一步要做好“三农”工作重心转移后的衔接工作,着力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推进乡村振兴。首先要做好政策衔接,落实好中央政策文件,立足实际对我省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第二要做好规划衔接,应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深化细化具体措施。第三要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衔接,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第四要做好基础设施衔接,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乡村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生产生活条件。第五要做好公共服务提升衔接,持续改善乡村教育条件、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第六要做好考核衔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二、着力建好吉林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
新阶段“三农”工作突出强调粮食安全保障问题,文件提出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这是在粮食主产区、核心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基础上,更加强调粮食产业发展。我省作为粮食主产省份,要抓住这个契机,更好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建好吉林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议在长春、四平等粮食主产区构建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纳入国家战略,使其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战略储备供应基地、全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国乡村振兴改革创新试验区、产粮大县全面发展先行区。
三、着力抓好现代农业的引领示范
新阶段“三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我省作为农业大省,要把握使命与趋势,着力抓好现代农业的引领示范。“十四五”时期,要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基于我省提出的“85459”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工程”深入完善研究,确保计划能够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结合今年一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以县为单位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规划与申报,力争在首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中获得3-4个名额。同时,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今年新建500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吉林样本。
四、着力推进以县城为切入点的城乡融合发展
县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新阶段“三农”工作重视县城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省县城在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存在较大短板弱项,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弱,对经济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的支撑作用不足。持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利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一方面,立足我省实际和发展急需,参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确定一批弥补我省县城突出短板、契合群众迫切需要的项目,一批公共性平台性程度较高、惠及较多群众及市场主体的项目,特别是能够尽快见效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另一方面,强化前郭县、珲春市、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四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及县级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提炼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五、着力推动资源向乡村振兴集聚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政策、人才、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撑,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发挥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引导、动员角色,推动各类优质资源向乡村振兴集聚。一是要加快我省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的研究与发行,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二是要增强平台载体应用,通过自建乡村振兴平台与加强平台型企业合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市场创新要素向乡村流动;三是加强对乡村建设人才的培养与吸引,培育高素质农民,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激励有志于“三农”工作的人才留乡与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