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国光谷产业发展经验与做法
工业处 孟宪平
一、“人才特区”增强吸引力
武汉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3551人才计划”,即用3年时间,在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消费电子及现代信息服务等5个主导产业引进50名行业领军人才、1000名高层次人才,给予领军人物每人60万元至500万元的创业资助。围绕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人社、科技、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门,相继出台支持“人才特区”建设的配套政策,包括出台人力资本作价出资政策、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开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绿色通道等。
二、“资本特区”助推企业发展
一是构建投融资核心平台。以湖北省、武汉市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有平台为主导,组织上市企业、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参与,通过股权投资和产业引导投资,发起设立“光谷基金”和“光谷生物基金”。二是完善投融资支撑平台。建立担保、创业投资等专项风险补偿机制,吸引社会主体参与;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创新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融资渠道;引导商业银行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等。三是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进入不同阶段的准上市企业和“新三板”企业给予补贴和奖励。
三、“一揽子”优惠政策促进创业创新
武汉推出《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诸多优惠政策,助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完成人拥有转化处置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可登记为法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11所高校纷纷响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此外,光谷出台多项突破性政策,如企业及校企建立研发机构,每年最高可领1000万元研发补贴;注册资本不到10万元的微型科技企业,可免交验资报告;对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效果明显者,年最高奖励30万元;获批国家级战略联盟的牵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通过不断的自主创新发展壮大,走出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路子。探索出助推科技成果转化的“四级跳”模式:科技成果在高校产生——成果在高校周边孵化——孵化企业在大学科技园成长——再到专业科技产业园规模发展。此外,出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黄金十条”。包括:高校、科研院所教授携带在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创业,至少可获得八成股权;科研院所成果一年内未转化,完成人或者团队可自主进行成果转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