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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延长吉林省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措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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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6-04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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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处 沈轶

    一、我省疫情期间汽车销售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激发汽车消费潜能,稳定汽车产业发展,振兴地方经济,吉林省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极大增强了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以一汽集团为例,今年120日至320日,一汽集团新车销量16970台,置换量2446台。自《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后,320日至520日,一汽集团新车销量26403台,环比增长55.6%,置换量6336台,环比增长159%。可以看出,在政策推动下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汽车市场已日渐回暖。

    二、其他省市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

    为挽救汽车市场遭遇新冠疫情重创的颓势,商务部连续五次提到要促进汽车消费。在国家大力推动下,各地相继出台鼓励汽车消费政策。自2月初以来,全国已有广东(佛山、广州、珠海)、湖南(湘潭、长沙)、浙江(杭州、宁波)、江西(南昌)、吉林(长春)等多个省市公布汽车消费刺激政策。

    广东各地通过补贴等手段“真金白银”引导消费,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佛山对购买“国六”标准车型的消费者给予补助,给予每辆车2000-5000元不等的补贴(新购车辆享受2000元,置换(含报废)享受3000元),政策期限为202031日至2021228日。广州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以及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政府补贴,政策期限为202034日至20201231日。

    浙江省发布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加强老旧汽车强制报废管理。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每辆车给予1万元补助。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等。杭州发布新的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决定2020年年内将一次性新增2万个购车指标。宁波提出,自325日至930日,消费者购买宁波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

    三、促进我省汽车消费的政策建议

    为稳定经济增长,我们建议,进一步延长我省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措施期限。具体内容:鼓励购买新车,购买吉林省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一定比例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吉林省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吉林省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将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20630日延长至2020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