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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双创体制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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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4-12 1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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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双创体制机制研究

  李浴 刘琛琛

   近期,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要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全力抓好创业引领计划。创新创业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吸收社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对此,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我省高校毕业生双创开展状况

      2015年,我省共有高校毕业生17.7万人,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2.61%,其中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80.36%84.31%79.43%。全年16048名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创业培训,7116名大学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全省创业大学生8344名,占比为4.7%。目前全省共有大学生创业园107家,入驻全省各级各类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企业1754户,有4900名大学生在园区创业。大学生创业的形式主要有创建新的公司、加盟连锁机构、入股企业、开设网店等电子平台,其中创建新的公司是大学生创业的最主要形式,开设网店等电子平台,是大学生创业较为普遍的形式。大学生创业的模式主要有自主经营创业模式、大学生村官创业模式、依靠创业中心创业、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创业。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我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活力不足

  2015年,我省有58所高校,创业毕业生数仅占4.7%。以大学毕业生占全省十分之一的吉林大学为例,2014年本专科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仅占0.57%,研究生自主创业率也只有2.02%。从原因上看,有三个方面:第一,多数高校毕业生选择了“稳定”,而不是创新创业。2014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达97657人,其中应届生达到42039名,超过当年高校毕业生总人数的56%。高校毕业生对社会环境和市场体系的信心不足,认为环境不够“稳定”,不愿意专心研究创新、积极创业。相反,更愿意选择社会职业地位较高的公务员等稳定工作。第二,创新创业风险大,承受不起“失败”。创新创业活动一旦失败,将导致的后果是家庭负担增加、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不良信用记录会在更大的程度上影响生活,比如信用记录已经成为入职手续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之一。二次就业方面,吉林省的本科毕业生平均年龄为23岁,硕士毕业生平均年龄为26岁,博士毕业生平均年龄为29岁,很多行业招录条件中都有对年龄的限制,如银行业招考年龄基本上为25周岁以下,公务员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同时,企业不愿意雇佣和培养创业失败者,企业家认为创业失败人群野心大、不稳定。第三,吉林省优秀人才大量流出。实地走访中,吉林大学的5名应届博士毕业生均表示不留在吉林省就业、创业。与南方城市丰厚的落户条件、就业政策相比,吉林省的优惠政策少,宣传不到位。此外,我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区域,朝鲜族所使用的朝鲜语与韩国语相似,80%以上的朝鲜族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广州、北京等韩企集聚的地方就业,或者在韩国、日本就业,主要在于延边州的就业岗位少,缺少对朝鲜族高校毕业生的创新创业培养。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

      “十一五”以来,我省高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数量1703项,登记科技成果1730项,转化科技成果293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仍然比较低。第一,创新创业大赛的成果没有转化的平台。各种高校创新创业大赛最终成果只停留在方案策划的层面上,很少落实到实际生产力上,很多创新成果被埋没。第二,中国支持科研活动的基金会比较少,创新活动投资回报周期长,生计问题是限制高校毕业生从事创新活动的重要障碍。第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到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信息服务、技术市场、专利公司、科技服务机构等,目前我省主要依靠展会、技术对接会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运作效率不高。

  3.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发育不足

  从高校的角度来看,缺少专业的指导教师。虽然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但任职教师本身缺乏实际创业的经验,课程内容基本上都停留在理论层面,很少涉及到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实际操作层面。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缺少商业的孵化器、创新创业培训机构、创新创业代理服务机构、科技对接平台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目前,我省的孵化器一般由政府或高校牵头,同质化严重,缺少特色化服务,发展滞后。创业培训课程如企业经营、企业管理等除校园课程、专业的MBA课程外,创业高校毕业生很难接触到,无法满足多样化需求。从政府的角度来看,人才挽留与引进优惠政策少、宣传不到位,人才大量流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创新创业“兜底”作用差,创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国家和我省都制定了政策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专利成果注册提供便利,注册程序有所简化,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创新创业活动的便捷性,但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我省创业注册、专利注册过程仍较复杂,耗时较长,效率较低。

  三、几点建议

  1.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应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分摊创新创业风险,减轻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的负担,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第一,可以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例如广州市财政首期出资4亿元,设立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风险池),用于推进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对合作银行为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给予50%的补偿,万一坏账,政府承担一半的风险。我省可依照这种模式,由政府主导建立资金池,鼓励银行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第二,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天使基金,全社会共同分享创新创业红利,共同分摊创新创业风险。充分利用创新创业活动风险大、收益高的特点,将闲置民间资本流向天使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开展科技活动和创业活动,优化创新创业活动的利益风险分配。第三,将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保障体系,发放补助和奖金,保障高校毕业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基本生活。鼓励商业保险进行险种创新,分摊创新创业风险。

  2.完善差异化多元化服务体系

  第一,积极探索与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的合作,在引入优秀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引入优秀人才。第二,差异化建设创业园、科技园、孵化器,发挥集群效应。可按不同行业、不同功能建设不同类型的创业园、科技园、孵化器,提供与行业相适应的配套服务,发挥出产业集聚、产业集群、创新集群的效应。引导商业资本进入创业园、科技园、孵化器,在服务方式与服务质量上相互竞争,提高全省创业园、科技园、孵化器的服务能力。第三,发展多样的配套服务行业。打造创新创业培训机构品牌,个性化定制课程,增强创新创业课程的实用性。如公务员培训领域的中公、华图,考研培训领域的海天、海文,提供全程课程、专项课程、网络课程、面授课程、协议课程等,满足多样化需求。鼓励创办代理咨询公司,代申创新成果专利、代办创业公司手续,提供人员招录、人员培训、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等服务。鼓励创办项目评估咨询公司,提供风险评估、前景预测、优化调研等服务。鼓励创办资产租赁公司,盘活现有的闲置资产,服务创新创业。特别是价值比较高、专业性比较强的大型科技设备,通过资产租赁公司租给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避免资源浪费,节约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的资金。

     3.优化利益协调机制

  第一,采取多样形式,促进资源共享,促进创新项目的对接。建立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展示最新创新创业成果,提供创新创业咨询服务,搭建创新成果与创业对接平台,建设人才圈,将服务体系纳入平台。平台应着力实现闲置科技设备、闲置场地盘活、科技人员流动与协作、创新创业团体培养、科技成果与创业实践对接等功能。第二,鼓励企业创办基金会来支持科研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继续从事科研活动。要保护知识产权,优化创新成果的利益分配,保障创新高校毕业生的利益。第三,要保持政策延续性,营造稳定的市场环境。一个新政策的出台或者一项旧政策的终止都会影响一个行业的市场环境。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需要的“稳定”,并不单指工作本身,还包括工作所处的环境,如果市场环境稳定了,创业也可能是一种“稳定”的职业。要营造稳定的市场环境,树立高校毕业生对社会环境和市场体系的信心,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敢于创新创业、乐于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