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8期(总126期)我省农村电子商务亟须规范发展
2015年第8期(总126期)
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我省农村电子商务亟须规范发展
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已成为影响吉林省农村经济一股新兴力量,并逐渐成为农村发展的新“引擎”。对这一具有较强生命力的新生事务,如何引导和推广,是当下各级政府需要认真思考和关注的问题。
一、我省农村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我省有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独特优势。中部适应各种农作物生长,是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东部的长白山是天然无污染生态区和立体动植物自然资源宝库,盛产山野菜、中草药、食用菌、蜂产品、野生浆果等特色产品;西部广阔的天然大草原和湿地,多为无污染生态区,盛产杂粮杂豆、葵花、蓖麻、荞麦等,有利于发展特色有机食品产业。我省独具特色的区位优势和农产品特点,为“互联网+”提供了广阔天地,为农村电子商务在我省落地搭建了理想平台。可以说,我省电商尽管起步较晚,但已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
农村特色电商平台已初步建立,借势发展,构建了以吉林农产品网上扩销为核心的电商支撑体系,推进电商向县域农村突进,已形成和营造出电商起步破题的氛围和环境。现已呈现出阶段性成果,我省农村电子商务搞得较好的地区,利用现有网络平台,根据电商销售需求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谋划产业布局。这种‘订单农业’模式,不仅使土地向规模经营流转,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化,更实现了当地特色农产品溢价销售,有效帮助农户增收。现如今,当“互联网+”时代赋予传统农业、落后农村、弱势农民又一次后发制胜的绝佳契机之时,如何利用新契机,把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发展的经济增长点,通榆、蛟河、抚松、公主岭等地已做了不同尝试,并取得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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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农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