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5期(总123期)当前我省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
2015年第5期(总123期)
当前我省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
我省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地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以适应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近日,我们利用我省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我省部分观察点的样本农户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从整体上看,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主要还是农户间流转,向外部经济组织流转数量少。与发达地区相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小,数量少,带动土地流转力量不足。同时,在流转中还存在一些操作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流转合同不规范或没有合同,易引发纠纷。
一、部分观察点村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 我省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类型: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互换、土地入股、土地租赁。按土地流转主体可分如下两种类型:一是农户间流转,农户间的土地转包、转让、互换等;二是农户与外部经济组织间流转,主要有农户与企业等的土地租赁、入股等。农户间土地转包成为最主要的方式,占全省流转的90%以上,农户与外部经济组织间流转占10%左右。
二、我省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土地流转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间流转比重大,适度规模化经营不够,向外部经济组织流转数量少,带动土地流转力量不足。
......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的几点想法
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我省还应积极探索、总结各地区成功作法,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引导规范各类经济组织通过“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形式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
一是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借鉴山东、浙江、广东省经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确立法人地位,成为独立法人,合作经济组织注册后,享受免税政策待遇;划拨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同时,积极组织引导转入土地农民和非流转农民通过合作经济组织,走合作化道路,有条件的地方鼓励以“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模式,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引导并规范发展各类外部经济组织与农户的土地流转,保护土地转出农民利益。通过采取招商引资,给予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优惠政策扶持,发展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借鉴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发达地区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做法,通过租赁关系或股份合作关系,使农民和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土地经济效率,实现农民增收。同时,在土地股份制推行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保护农民的利益,要给予农民以优先的股权安排,并在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要有农民自己的代表监督或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
三是坚持原则、规范管理土地流转工作。在推动我省土地流转时,应以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依据,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有序”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化流转。并且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流转土地使用情况、流转程序的监督审查,促进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我省土地流转工作的公开、公正。
(如需全文请与作者联系)
作者:吉林省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 胡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