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10期(总第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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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5-21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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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昌邑区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集体主要收入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收入现状 

  据全区2011年末各村财务决算情况统计,全区2011年村集体收入1057.3万元,其主要特点是: 

  1、补助性收入是村集体收入的主体 

  在每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057.3万元中,财政转移支付收入有452.3万元,42.7%,是村集体收入主要组成部分。税费改革后,虽然对村干部报酬、管理费用等实行了转移支付,但村里一些必要的建设,仅靠上级转移支付是不够的。  

  2、机动地收入是村集体收入的重要补充,但当年实现的收入并不可观,而且分面也不平衡。全区机动地1596公顷,荒地2345公顷,林地7579公顷,荒山767公顷,水源237公顷。但从统计情况看,2011年仅40个村有机动地收入325.0万元,原因主要是已经用多年的承包费抵债,不能实现当年收入。而且这325万元中,还有13个村、约200万元是因偿还修路债务,将机动地和林改后的林业资源一包多年,2012年起已经不能再行发包。 

  3、村集体经营收入低。据统计,全区真正有经营收入的仅是虹园、荒地和永丰三个村,年经营收入280万元。其它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基本为零。 

  (二)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收入渠道窄。农村村社集体收入,主要靠国家转移支付和机动地发包,没有把培植经济增长点,增加集体经营收入纳入议事日程,甚至一说增加收入,村干部就只研究在节约开支上下功夫。 

  2、没有长期打算,寅吃卯粮。一些村社干部,为了完成本任期任务,在资源和资产发包过程中,将其发包多年,最多的到二轮承包其结束。有的因村村通公里建设等原因,欠下债务后,被动地将机动地等资产用于抵债等。 

  3、债务增大,恶性循环。尽管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地强调,不得增加债务,新发生的债务要采取“谁举债、谁负责”,但在实际运行中发现,各村集体债务增加的趋势很普遍。2009年和2011年,全区对村集体因“普九”发生的债务由各级财政出资进行了偿还(额度是422万元),但据部分村的调查情况分析,估计新债增加应该多于偿还额度。 

  4、开支过大。尽管近三年,我省转移支付资金每年递增上万元,但还不能满足村级集体消费的需求。增加部分除了用于增加干部报酬以外,其它费用增加也较快:一是管理费用中的报刊费过大。尽管对村社报刊订阅实行了限额制(按照大中小村原则上控制在1000800600),但因近几年报刊涨价原因,限额制度早已经严重突破,光党报党刊就已经达到每村1800元到2000元,加上一些部门刊物的摊派,全区每村报刊费用基本都已经超过2000元。二是还有招待费发生。尽管中央明令禁止村级发生招待费,但各村还存在巧立名目,报销招待。三是出租车费过高。一些村离乡镇政府较远,干部到乡镇办事交通工具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一些事情都比较紧急,只得坐出租车性质的农民私家车,增加了费用。 

  5、可利用的资源少,可当年实现的收入更少。 

  二、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重点 

  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坚持因村制宜、突出重点、多措并举、量办而行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新办法,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依托资源,挖掘潜力,广开门路,多元增收,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主要应该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创新发展机制 

  1、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途径。各乡镇要广辟增收途径,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现有资源、资产、产业和区位优势,引导各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增收型、项目带动型等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子。 

  一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依法资源转让,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等,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盘活土地资源,增加集体土地使用的灵活性。 

  二是鼓励村集体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山荒坡等资源或通过土地流转方式集约土地等资源,发展规模种养项目。鼓励村集体充分利用集体“四荒”资源,发展“农家乐”、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等经营性项目。 

  三是通过采用股份制、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经营方式,盘活校舍、村级组织办公场所等村级集体经营性存量资产,使村集体经济经营模式从单一的生产经营转变为资产经营或资本运营。可以以村集体“三资”入股,与客商合作经营,也可以采取承包、租赁或出租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形式,收取承包费和租赁费,增加收入; 

  四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经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之一。积极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五是鼓励村集体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在为各类主体提供服务中获取收益; 

  2、创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政策激励机制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区政府将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发展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大的集体经济发展增收项目。按照多条腿走路的原则,加大试点村资金投入力度。 

  二是制定考评制度和奖励制度。制定昌邑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制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对发展村集体经济贡献大的村干部实施重奖,鼓励村干部带头发展村集体经济。 

  3、建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帮扶致富机制。建立“部门+企业+村委会”的帮扶机制。一是加大部门帮扶力度。各部门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帮扶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结对帮扶,指导、扶持其盘活集体资产、兴办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各乡(镇)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帮助村招引项目,新办企业,培植村级经济增长点;二是加大村企结对力度,探索村企共建模式。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合作开发,实现双赢。结对企业可以与村合作进行旧村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兴办经营服务设施。以投资联营等形式,利用结对村的存量土地资源等兴建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和结对企业,区政府将给予不同形式的表彰。 

  (二)强化基层管理 

  1、强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对现有集体土地、沟塘等发包经营项目,要依法补充完善承包合同。要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加强资产核查,盘活集体存量资产,构筑集体资产增值机制。 

  2、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 

  3.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组织成立,以村民为主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三)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主要措施,成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目标责任。各级领导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地制宜地提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模式和思路,制定有效措施,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各类组织建设,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村委会和其它组织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村干部选拔培养工作,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对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规知识和经营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