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观察2010年第7期(总77期)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11-12 12:07:00
  • 字体:

退耕还林农户的利益还需得到保护

——部分退耕还林农户情况反映综述

在部分县(市)的调研中,我们从退耕还林农户那里得到这样的反映:多年前他们响应政府号召,积极退耕还林,现在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他们觉得退耕还林吃亏了,吃亏吃在还林补偿抵不住种粮收益。

以四平地区的双辽市为例,该市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造林面积161670亩,其中“四荒”造林20592亩,全部为生态林,主要以杨、柳为主,成活率100%,取得了很好的生态效益。全市涉及农户14665户,人口37810人,遍布全市18个乡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的退耕还林补偿政策与现行物价水平,特别是原粮价格与02年相比有很大差距,农民意见很大。有的农民提出:“宁可要原粮,也不要现金”宁可要耕地也不要林地“宁可当农业户,也不当林业户”。

农民为什么对退耕还林有这么大的抵触呢?个中原因是二者的收益分配比例差距较大。农民算了这样几笔帐:

一是2002年退耕还林补偿以每亩200斤水稻,按当时市场价0.73元/斤给予补贴,可现在水稻价格上涨到1.50元/斤左右,补的标准还按过去的,退耕农户感到损失很大。

二是目前农民的耕地出租、转让费均已上涨。当时双辽市农民耕地出租每年每亩140元,现在平均已涨到280多元,上涨了一倍多。而退耕还林农户体现不到这块收益,林木虽然价格也在逐年上涨,但由于生长周期较长,无法抵住土地本身的增值效益。例如按当地树种杨木推算,大约在15年左右成材,1公顷地按现在的木材价格纯收益为4万元左右,每亩地每年收益只有135元,大大低于种粮收益。

三是目前农业政策向种粮农户倾斜,农业户每年每户平均可享受到各种惠民补贴3000元左右,而林业户享受不到这种惠农补贴。特别是退耕还林补偿政策8年不变,物价在年年上涨。这样下去,退耕还林农户每年少收3000多元,累计这些年少收入能有几万元。基层干部反映,林业户的贫困程度正在逐年加重。

针对退耕还林农户反映出的问题,我们认为有些问题是很客观的,有些矛盾是政策本身带来的,需要予以关注。

根据退耕还林农户的反映,归纳出这样几点:

一是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根据种粮效益与退耕效益比例关系发生的变化,申报国家有关部门定期调整利益关系。有的基层林业部门领导提出,能否按照市场粮食平均价格, 退耕还林补贴随市场价格走,3年做一次调整(现在执行的标准还是8年前的)。

二是搞好政策宣传和信息沟通,把退耕还林的意义向农民交待清楚。同时希望国家在政策调整时,多听听农民的想法和要求。

三是关于林粮间作问题。省里有关部门允许林粮间作大豆、花生等低矮科植物,但从实际情况看,特别是考虑到现在种粮与退耕的效益比,应允许种植一些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以短养长,他们认为种植玉米等高棵植物,林木与其争光,更有利于林木生长。 

                                                       吉林省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