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主要问题的反映
最近,我们通过公主岭市、九台市、梨树县、榆树市等粮食主产区的部分农村固定观察点,就当前农民反映突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农民对现行支农政策从心底里拥护,对今后发展生产充满信心。但同时,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有关政策问题没有衔接好,使当前农村还面临许多需要关注和切实抓紧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调查了解到的几点主要问题
(一)过去的形象工程,给当地留下隐患
前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在不同等级的公路旁建了一些“绿色走廊”,发展林果业,尽管当初的想法和初衷是好的,但现在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梨树县郭家店镇临102线的村社,几年前搞林果业开发,栽种了160多公顷林果,几年下来,林果业没有发展起来,栽种的树变成了“小老树”,由林业部门管辖,不能随意砍伐。一些农民只得到退耕还林补贴,得不到种粮直补,与种粮收益比相差很多。当地政府也拿不出好办法来解决,只是引导农民在林下种一些药材,而农民又不懂种植技术,当地气候条件也不完全适合,种植的药材收获很少,农民赔了钱,对此意见很大。
(二)免征农业税后,引发出一些矛盾和问题
免征农业税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由此引发出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种情况是,过去欠税农民现在没有说法,照得直补资金,使没有欠税农民很有意见。另一种情况是,免征农业税前一些村干部为了向乡镇领导交差,替暂时交不上农业税的农户垫付了税款,这笔钱现在有去无回。在梨树县的部分村社,由于欠税户和交税户同样得直补款,有的农民向村干部提出返还过去上缴的农业税。十家堡镇小桥子村由于垫付农业税的款项都是村支书抬的,现在还不上,债权人把村支书家的耕牛牵走,家里值钱的东西也被搬走。公主岭市向阳坡村有几十户欠税,村基层干部魏占江个人拿钱,为欠税户垫付过税款,直补款下发后,他想从中直接扣除,受到上级组织的批评,对此他很不理解。这方面问题他希望今后有一个说法,他认为,不能让守法户吃亏,不守法户占便宜。
(三)农村土地纠纷一直是农村问题的焦点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现在土地矛盾的问题表现形式很多,主要表现如下几种情况:
1、土地被占用。在前些年经济过热期间,城镇周边占用农民耕地建很多厂房,院子圈的也很大,当时以租赁形式给农民一点管理费。后期企业倒闭,人去屋空,农民只好到政府上访。
2、二轮土地调整遗留的问题。二轮土地承包前种粮效益比较低,有部分农户将土地主动交回村里或委托亲友耕种,整户外出打工,有的甚至没跟村里打招呼就举家外出了。在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这部分农户没有回来参加土地分配。按照当时的政策,这类土地村里应确定地块、留足面积,待本人回归后再续签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由于1996年以来粮食价格持续低迷,种粮效益低下,很少有群众回来要地。2003年免征农业税和粮食直补以后,无地农户纷纷回来要地,而大多数村将这部分土地已经长期发包出去。按有关政策规定,这类农户的土地,村里可以在机动地当中予以解决。但目前大多数机动地已经长期发包出去了。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村里向现承包户签订的合同属有效合同,修改和变更合同只能通过协商解决。村里同现承包户协商退还土地交回原承包户,既使现承包户同意了,由于多数村债务比较大,没有能力补偿已收取的承包费,土地暂时不能交回原承包户。有的农户到上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裁决农户应分得土地,但村里根本无地可给,无地农户的土地问题暂时还不能解决。
3、欠缴税费农户土地纠纷问题。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有部分村民在与村里发生经济往来过程中,发生了欠款。按照1999年《吉林省集体土承包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欠款的农户,村里可以收回其承包地抵顶欠款,并且发包方可以按其所欠承包费的数额,确定收回承包地的数量和年限(留足口粮田)。按照上述规定,有的地方抽回了部分欠款户的承包地(榆树市这方面情况多一些)。抽地时,有的农户与村里签订了协议。现在,不管有协议的还是没有协议的,都纷纷要求返还承包地经营权。在实际操作当中,被收土地的农户有的与村里签了协议,农户同意按协议执行,没有意见,这部分农户可以等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再继续耕种;有的农户没有与村里签订协议,村里也将其承包地长期发包出去了。村里一方面没有钱来补偿给现承包户抽回土地分配给现无地户;另一方面现种粮户不愿意修改合同出让土地,被抽地农户的土地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4、农户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前几年一部分农户将自家的土地流转出去,举家外出打工。在土地流转中,只有一少部分起草了简单的合同,大部分农户的流转合同只是口头协议,而且一般的承包年限都比较长,没有规定免税和直补后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2004年开始,这部分农户返乡要地,要求修改合同,抽回土地自己耕种,要求乡镇组织帮助解决。大多情况是双方僵持不下,使双方产生了矛盾,形成了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二、对主要问题需要理清原因、找出症结,从针对性入手加以解决
我省农村反映出的问题是特定情况下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现在国家把“三农”问题摆到重要日程,给解决农村问题提供了条件,为农村发展带来了机遇。我省农村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开好头、起好步很重要。可以说,农民自身关注的问题解决了,离农村实现小康、建立和谐社会就为期不远了。农村今后的发展需要理顺各种矛盾,上下做好协调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到最小程度。
——对于过去因形象工程遗留的问题,应进行摸底、梳理,以土地产出效益为标准,做好政策衔接,可以还耕的是否应尽快还耕。
——农村债务和农业税遗留问题,涉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视具体情况做出反映,把现实问题与国家宏观政策结合起来,尽快出台一项全省统一的农村债务处理意见或办法,以减缓农村债务矛盾。
——土地纠纷已影响到土地正常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需要建立一套各方面都基本能接受的协调机制。首先应掌握现存的土地纠纷现状,重新界定、理顺土地关系,对一些乡镇能够解决的,力争乡镇自行解决。对有些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解决的问题,给出特殊政策,申请仲裁机构予以解决。通过调查我们感到,因为农业支持政策和粮价的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加大,但在落实农业发展政策的同时,我们认为,一方面注重发展粮食生产,用好用足农业补贴政策;另一方面要拓展农业发展领域,把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作为主线,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走出来。(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胡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