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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5期(总第579期) 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组织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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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1-07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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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考

35期(总第579期)   2018115

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组织的调查报告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201512月,国务院同意在我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成立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作为改革的重要载体,牵头在省市县乡村分别设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农村金融综合服务总站、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分站、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加快建设基础金融服务支柱、壮大物权增信支柱、构建信用信息支柱、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助推“三支柱一市场”农村新型普惠融资服务体系的形成。实践中,白城、松原、四平、辽源等地开展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改革试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近日,我们围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农村金融服务组织的现状及作用

(一)基本现状。

(二)重要作用。

1.发挥了桥梁作用。

2.起到了平台支撑作用。

3.实现了信息共享。

4.实现了金融惠民。

二、目前我省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覆盖面小。

二是关联性不足。

三是服务种类单一。

四是主体发展乏力。

五是行业规范性差。

三、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要加大政策性支持。

二要加强行业规范。

三要创新发展模式。

四要激发主体活力。

五要加快新技术应用。

 

 

课题指导人:马利彪

课题主持人:刘香凝 孙立明

课题参加人:赵冠一吉庆华(长春工业大学经管学院) 邵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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