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策参考 > 2014年决策参考

2014年第25期(总第449期)依法行政 三方共进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4-03 09:07:00
  • 字体:

                                                        依法行政  三方共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总方略,这将使国家治理进入法治化新常态,将为中国发展注入新动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关键,全面依法行政,需要三方共进,即中央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到位、受众群体监督维权。这样,才能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社会、发展经济等五方面相辅相成,将依法行政贯彻依法治国始终。 

    一、加速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依法治国,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不断完善过程。中央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大法,地方制定的法规应更全面具体,国家大法和地方法规协调统一,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准则。按照新时期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任务更加艰巨和复杂,而且很多需要具体化,这就要求中央和有权限制定地方法律法规的省()、自治州、县,加快制定新法规,修改完善和废止旧法规,使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条文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特别是县区乡的依法行政要明确到每件审批事项,明确到每项管理权限,公检法的执法案例要对号入座,不应留有人为裁量空间范围,避免以权代法。 

    吉林省所辖的一个朝鲜族自治州,一个满族自治县,一个蒙古族自治县具有制定法规的权限,要用好这项权力把地方法规制定和完善好。吉林省是农业大省,而且拥有长白山资源和多个生态环境保护区,并且边疆近海,同朝鲜和俄罗斯有1000多公里的边境线,外交行政很复杂,很多依法行政管理事项需要法律法规支撑,需要有法可依,省级人大制定地方法规不怕多,就怕不具体,不符合实际,应尽快制定覆盖全部依法行政的详细法规,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建议,省政府成立由省法制办牵头及相关业务厅局参加的法律法规研究小组,加强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工作,并配合地方,深入研究符合省情实际,优化管理,促进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没有法律的尽快立法,做到法律法规具体,主次分明,脉络清晰,逻辑严谨,对不符合新常态需要的旧法规进行修定,该修改的要尽快修改完善,该废止的要尽快废止。 

    二、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到位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行政是为人民办事,政府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政府的执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理所当然。政府做到依法行政,不依官员主观意愿行政,还政于民,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公信力就会大大增强。所谓公信力就是公众信赖的力量,政府公信力就是社会群体对于政府所履行的各项工作职责的评价程度和信赖程度。社会群体对政府的工作评价和信赖程度越高,说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越满意,政府的工作成效越大,否则,人民群众不信任政府,政府的工作就要打折扣。 

    2013年某在线问卷调查网站发起的关于“我国政府公信力调查”数据显示:选择公开透明占83.27%;选择廉洁高效占76.29%;选择执行不力占74.82%,认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有发生;选择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占71.69%;选择官员有贪腐现象占67.46%;选择对政府公布的数据表示怀疑占55.88%,半信半疑占34.01%;选择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布渠道,相信自己判断的占66.36%,相信网络爆料的占52.76%,相信官方说法的只占19.49%;对自己现居住地政府总体工作评价一般占51.29%,选择不太满意占24.08%,选择比较满意占23.9%;对提升政府自身公信力方向途经,75.74%选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68.57%选择拓宽公务员队伍建设,65.99%选择强化依法行政,65.07%选择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从上述这些问卷调查数据看,当下我国各级政府公信力的生态状况并不如意,有待改善。 

    提高政府公信力,我们曾采取很多种办法和方式,弘扬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以德治国,明察暗访,年终考核等,但在一些地方和公职人员那里不很奏效,仍然我行我素,违规违法行事,不依法行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违章办事,同一项审批你能办,他就不能办,领导说话啥事都办,等等权大于法的行政管理方式普遍存在,这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依法行政,行政官员素质需要全面提高,这是依法治国的核心环节和依法行政的基础。长期以来,由于社会法治观念淡薄,相关法律缺失,各别环节在相当程度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形,既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又影响政府行政信誉。在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国家公务员必须明确治国理念,树立执政道德,加强法律学习。依法行政,公务员不仅要懂法、遵法,更重要是自觉用法,不搞法外事权。行政者改法治为人治,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让人民群众满意,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建设。要按照全会提出的那样,“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核干部重要内容”,严格以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能为行为准则。 

    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是关键。近两年,国务院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规范化提速,各部委取消和下放了763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这意味着中央政府深化改革,加快创新优化行政审批工作的决心。长期以来,企业和群众办一些事要从下跑到上,从地方基层政府跑到中央部门层层审批,横向多部门把关盖章,劳民伤财,费时费力,好像基层公务员管理水平和政治觉悟不如上级高。其实,基层公务员同上级公务员能力和水平是一样的,只要制度健全,行政审批交由和企业、群众最直接的基层办理效果最好。因此,政府行政审批权限应尽可能下放到底,能一个部门审批的不搞两个部门。 

    建议,省、市两级政府再清理一次审批权限,并加强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建设,按照依法治国总方略对政府审批权限重新论证确权,政府该管的加强管理,下级政府能管的上级政府坚决下放,政府不该管的彻底不管,交由社会,交由市场。建议,全省各级政府行政审批机构统一名称,称谓服务大厅亲民,称谓“中心”有权力集中至上之意,脱离百姓。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障依法行政顺路前行。政府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终归人民。执法、法授、受法三位一体,关联统一。依法行政不仅要有相应的授权机构监督,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的有效发挥。 

    西方哲学家亨廷顿有句名言:“不受制约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解决权力制约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监督,上设置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机制,下建立人民群众的主权监督机制,上下共同行使监督权力,制约权力的行使,可建设廉洁政府,百姓满意政府。权力在握,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经济,依法为国行政,依法为民办事,执法有据,这是公务职责所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听得着看得见,让人民群众便于监督,防止公务变私务,防止滥用权力,避免腐败滋生。因此,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还社会以清明,还市场以公平,有利于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像全会提出那样,“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建议,为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应建立完备的督查和追究制度,对依法行政跟踪督查有责,对督查不力进行追究问责,防止督查走过场。为了便于人民群众监督,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公开、时限、标准、流程、收费、责任追究等程序,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申报者可对号入座,可办的按时依法得到办理,不该办的坚决不可办。 

                              

  

作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王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