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62期(总第806期)加快发展吉林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策研究
决策参考
第62期(总第806期) 2023年12月12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要求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旨在重塑保障性住房体系,以更好地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发展需求。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给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需要省政府积极推进、统筹谋划。
一、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基本情况
二、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租赁市场结构不合理,供需不平衡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缺口大
(三)市场监督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四)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尚未培育形成
(五)退出机制尚未打通,市场化主体参与度不高
三、关于加快发展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对策建议
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的培育是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一环,我省应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力促进“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更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类型
(二)提升常态化服务,强化智慧赋能
(三)优化监管平台,提升管理质效
(四)打通商业闭环,探索保租房市场退出机制
(五)超前谋划,科学编制住房保障体系规划
课题指导人:柳 涛
课题主持人:傅 博
课题执笔人:徐玉迪
课题参加人:李路昭 于 琦 韩沛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