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出台金融指导意见 强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建设
202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体系基本成熟,构建与推进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意见》强调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引导银行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先进材料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技术和产品攻关提供中长期融资。针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设立“绿色通道”便于其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及债券发行。同时,《意见》提出要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开展“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和“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强化对科技企业的全周期金融服务。为培育新动能,《意见》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要求推广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结果运用,强化融资增信服务。在投资端推进制度改革,《意见》提出要完善投资机构长周期考核,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基金、保险公司等长线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重点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方向,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此外,政策还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资源区域配置,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布局,为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有条件的地区转移提供融资支持。人才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招收、引进具有先进制造业及相关科技领域专业背景的人才,打造复合型的金融管理和服务团队。
《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出台将为吉林省推进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提供发展机遇。“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以及“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等举措,能为省内众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研项目搭建与全国资本对接的桥梁,加速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和产业化。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吉林省正在大力发展新能源(如风能、氢能)、生物制药、卫星制造等产业属于重大利好,有望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注入这些新增长点,助力吉林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更重要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金融支持机制,这为我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提供了更具针对性的授信政策和金融服务保障,有助于提升吉林在区域产业链布局中的地位。
初审:产业处 朱雪婧
复审:傅 博
终审:杨如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