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7期(总第115期)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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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3-30 1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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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情况的调查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关系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是各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问题。近日,我们对此方面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 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及问题 

  1、    财政支农比例增幅较大,但占比仍然很小。 

  近年来,吉林省越来越重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财政支农支出由2005年的42.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91.30亿元,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由2005年的6.74%增长到2012年的11.78%,几乎翻了一番,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足12%,比例偏小。 

        1:吉林省财政支农项目表          单位:亿元 

  年份 

  地方财政支出 

  地方财政支农支出 

  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比例 

  2005 

  631.12 

  42.60 

  6.74% 

  2006 

  718.36 

  54.36 

  7.56% 

  2007 

  883.76 

  80.07 

  9.06% 

  2008 

  1180.12 

  107.34 

  9.09% 

  2009 

  1479.21 

  204.45 

  13.82% 

  2010 

  1787.25 

  238.94 

  13.36% 

  2011 

  2201.74 

  255.57 

  11.60% 

  2012 

  2471.20 

  291.30 

  11.78% 

           

  2、    供给与需求错位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沿袭“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不能反映真正的需求。地方政府由于“政绩”需要,往往会做出与实际需求错位的供给决策。近年来,吉林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在这其中,制定了发展规划弃之不用现象、农户已拆迁而不修路现象、建成的农民社区无人居住现象时有发生,供给与需求的错位不仅产生了大量的“沉淀资本”,也未能反映农民诉求。 

  具体看,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农村教育环节薄弱。吉林省为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环境,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启动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教学条件有所提高。但城乡差异仍然显著,农村中小学教学硬件配备不齐,教学手段落后,农村教师受教育水平不高,师资力量仍然很薄弱。截止目前,吉林省农村基本摆脱了文盲现象,不识字或识字较少的农村劳动力已经不足2%,但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劳动力仍然不足20%,接近80%的农村劳动力为初中以下学历,农村基础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近年来,吉林省重点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各地均实行了新农合制度,覆盖率达100%,各地农民的参保率达90%以上。同时,吉林省全面加强了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尽管如此,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由于长期供给短缺造成的村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医疗服务单位功能不健全,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不到位,乡级卫生服务人员学历低、经验少,技术人员短缺等突出问题的存在。在农村,乡镇卫生院虽然在数量上达到了国家“一乡镇一院”的要求,但是,乡镇级卫生院医疗诊室地方狭小,设备老化、陈旧,医疗室与处置室不分离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许多乡镇卫生院只设置了常见病诊室,对于针对性较强的病症却无能为力。农村医疗服务人员工作环境差、待遇低,导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人才流失严重,使得农村服务人员整体学历低、经验少,人才严重短缺,直接影响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但仍需进一步提高 

  表二  吉林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年份 

  行政村数 

  自来水受益村 

  通汽车村 

  通电话村 

  2005 

  9375 

  3680 

  9197 

  9178 

  2006 

  9335 

  3764 

  9234 

  9178 

  2007 

  9317 

  4381 

  9250 

  9217 

  2008 

  9321 

  4634 

  9280 

  9257 

  2009 

  9316 

  4659 

  9280 

  9281 

  2010 

  9319 

  5185 

  9287 

  9292 

  2011 

  9314 

  5700 

  9286 

  9287 

  2012 

  9314 

  5974 

  9293 

  9291 

  从表2中可以看出,截止2012年吉林省农村基本实现了通汽车、通电话,自来水受益村由2005年的39%提高到2012年的64% 

  吉林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99.1%,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81.4%。全省99.4%的乡镇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100%的村和自然村通电,99.9%的行政村通电话,99.7%的自然村通电话,93.9%的乡镇有邮电局。全省有8%的乡镇有公园,92.4%的乡镇有广播、电视接收站。99.9%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66.7%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25.4%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5%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14%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全省14.4%的乡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22.7%的镇垃圾集中处理,23.5%的村有沼气池,12.4%的村完成了改厕。全省74.8%的乡镇有综合市场,33.1%的乡镇有专业市场,23.6%的乡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以上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目前,吉林省农村水利总体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仅占总耕地面积的20%左右。据资料显示,吉林省农田水利工程配套率只有40%,完好率约50%,机电设备完好率50%。由于现有的农田水利工程多建于20世纪70-80年代,工程建设标准较低,配套不合理,老化失修,农户无序生产侵占排水渠道现象严重,排灌标准低下,综合利用率不足。国家大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率也仅有68%,完好率仅为49%。此外,抗旱防涝功能弱化,涝区内涝成灾,导致粮食减产,67%的小型水库带病运行,成为下游城镇、村屯、重要交通干线和大片农田的直接威胁,汛期隐患重重,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原因分析 

  造成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分割体制,导致政府财政向城市和工业倾斜,而政府财政投资到三农的经费少之又少,从而用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财政经费就严重不足,最终导致农村公共品供给各个方面仍然薄弱,总量严重不足。 

  二是基层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错位,未能满足农民需求。 

  三是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缺乏第三方参与。由于缺乏政府的激励机制,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是以政府主导的,很少有民间的机构、企业或个人投资农村,在县乡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总体性短缺便成为必然。 

  二、 提高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的对策 

  根据对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结合吉林省省情,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需决策体系。农民需要什么样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需要多少公共品,他们最了解最清楚,政府在作农村公共品供给决策时一定要反映农民的偏好。政府部门一贯以“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统一制定供给计划或标准,很难满足不同地区对产品要求的差异化。有效的需求信息传达应该是一改以往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形成自下而上多级紧密的供求信息传达网络。农民对公共产品的迫切程度和需求产品的种类,数量及其他具体要求等细节信息,可以通过村委会或农民自发组织统计上报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酌情对紧缺的公共产品安排供给,如果没有能力完全供给,则可统一申报给上级政府或将供给任务以招标的形式交给企业或私营业主完成。 

  2、明确政府的供给职责,同时发展多元化的供给主体。目前,吉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主要为国际,地方政府,以及农民个人承担的方式提供,由于农村公共产品是为整个农村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要达到一定的供给数量及供给规模,因此,要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要同时兼顾两个方面:第一、确立以政府为核心供给力量的供给模式,明确各级政府供给范围。第二、兼顾发展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在财权集中,事权下放的体制下,政府并非公共产品供给的唯一执行者,除了政府之外,还可以发展私人和非营利性组织参与供给,应鼓励企业与政府以联合投资或授予经营权等方式参与供给,而且政府要制定各种积极的优惠政策,吸引并鼓励除了政府之外的组织团体参与到供给中来,加大非政府组织的投入量,扩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比例和供给种类,保证供给数量,提高供给效率,有效的改善供给不足、供给成本高、供给质量差等方面的缺陷,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速度。 

  3、建立完善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监管保障机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复杂,涉及人员关系众多,因此,在供给过程中需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障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