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期(总第111期)吉林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的调查
结合国家农调办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的专题问卷调查,近日我们对我省此项调查情况进行了梳理。从调查梳理情况看,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在向健康的方向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关注。
一、基本情况
在此项调查问卷中,流转的农村劳动力占总劳动力人数的35%,而且大多为农业整劳动力,其中青壮年(18~35岁)劳动力占65.7%,中老年(36~60岁)劳动力占24.3%,以男性劳动力较多(占74.4%)。自发转移是我省农村劳动力输转的主要形式,自发或亲友介绍输转就业的占85%左右,受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仅占21.8%。
在行业分布上,从农业转移劳动力的行业分布看,各类服务业(包括商业、运输业、餐饮业等)作为主导行业,比重达62.4%,其次是建筑业占28.1%,工业技术仅为9.5%。
从区域分布看,在县内务工人员的比重明显上升。在县内外出务工人员占总打工人数的52%左右,比上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其中离土不离乡打工人数大幅增加。在县外省内的占26.5%,省外占21.5%。
从就业意向上看,希望政府提供就业信息的占82%,社会保障的80%,愿意接受组织培训的45%,权利维护的28.6%,仅有20%希望得到法律援助。在外出就业中最希望的是提高工资(占98%),仅有22%的希望得到医疗保险。
二、主要特点
从调查结果来看,我省农村劳动力输转就业的途径以自发转移为主要形式,形成了政府帮助、自主闯荡、能人带动、中介促动、投亲靠友、定向招聘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劳动力转移体系,其主要特点:
1、转移方式呈自发性。农村劳动力外出通过政府或有关部门有组织转移的所占比重虽有所增加,但占比不高。通过亲友介绍或自己在劳务市场找工作的方式进行转移的占主导。说明农民外出主要依托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在转移方式上,具有较大的盲目性。
2、转移程度呈地域性。地域不同,经济条件不同,转移程度就有明显的差异。我省农民外出务工主要表现为:经济基础薄弱的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民收入单一、缺少支柱产业的地方外出务工人员多。
4、转移行业呈趋利性。从转移人员的就业情况看,从事建筑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行业的人员较多,占86%以上,而从事农业经营的人员较少,仅占5%左右。
5、转移队伍基本稳定性。转移半年至一年的约占65%,6个月以下的占30%。说明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转移时间较长,只有少数人流动不定。
6、转移对象呈年轻化。转移对象中18—35岁的青年人约占60.7%;男性比例高于女性12个百分点。
三、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中介服务还不健全。农民外出务工,大部分是能人带领,或“投亲靠友”的方式。许多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运作不规范,服务能力比较弱,加之我省农村劳动力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禁不止,主要表现在拖欠工资、加班加点、生产条件恶劣等,而对农民工的保护政策、监管措施目前看还比较缺乏。
二是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偏低,而且参加培训的愿望不高,难以适应新时期劳动力转移的需要。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技术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迫切需要大量的高素质劳动者,而且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也对劳动者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就业竞争意识淡薄,缺乏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上岗的勇气和耐心,相当部分不敢也不想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双向选择,使他们无法较全面掌握劳动力市场信息和了解劳动力需求情况,丧失一些合适的就业机会。
四、几点建议
1、创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长效机制。一是培育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的内部载体,通过开发生产基地,发展农村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带动关联产业群的发展,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拓展农民的就业渠道。二是开拓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外部载体,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充分发挥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构建全新产业链,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业;把交通、通讯、保险、农村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增加就业容量,成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加快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渠道。
2、要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职能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农村新增劳动力的数量、求职意向等情况,掌握农村劳动力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技能问题。掌握外出农民的信息,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还要掌握外来劳动力在我省的就业情况。对这些情况都要建立资源信息库,为其建档立卡。
3、要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形势任务和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方面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加强对就业政策、典型等宣传,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和农民切实转变用人观念和就业观念,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4、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社会化服务和监管体系。积极发展和规范劳动力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务市场。充分发挥各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利用政策、资金引导,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监管,解决好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劳动力就业的各项合法权益。
5、健全就业网络。一是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网络。建立起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机构,由政府总牵头,横向上,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纵向上,省、市、区县、乡镇到村,都要有人负责这项工作,使农村劳动力无论是就地安置就业,还是外出务工就业,都能得到就业指导和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市场服务网络。一方面充分发挥现有的以政府办职业介绍为主体、民办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网络的功能,尽快实现信息联网,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可针对农民转移就业,建立基层中介服务机构,并可在扶持政策上与其它中介机构有所优惠。三是建立培训网络。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村两级培训网络,发挥各级农(广)校的作用,确定一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基地,开展定向培训、委托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对农民开展文化科技知识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