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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3期(总第614期) 新冠疫情对我省鹿产业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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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4-15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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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参考

第3期(总第614期)   2020年3月18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2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必须严格禁止食用,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就是说,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人工饲养的也不可以。

一、《决定》对吉林省梅花鹿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对全省梅花鹿人工养殖及相关产业将产生严重影响

(二)对双阳、东丰两个核心区域的鹿产业及县域经济将产生严重影响

(三)对以鹿产业为脱贫攻坚的项目影响巨大

(四)对野生梅花鹿资源保护的影响

 二、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区分野生梅花鹿和人工驯养梅花鹿的主要依据

(一)吉林省人工驯养梅花鹿历史悠久

(二)人工驯养梅花鹿符合国际惯例

(三)建立了完整的人工驯养梅花鹿疫病防控体系

(四)吉林梅花鹿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可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名录

(五)人工驯养梅花鹿产品具有重要的药用和养生价值

三、破解吉林省人工驯养梅花鹿产业困境的建议

(一)尽快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建议

(二)吉林省应加强人工驯养梅花鹿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人工驯养梅花鹿的防疫、养殖标准化技术体系

(四)建立人工驯养梅花鹿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作者:吉林大学教授          郭鸿鹏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衣洪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