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3期(总第459期)各省(市、区)2015年发展目标和 主要工作任务比较研究(一)
各省(市、区)2015年发展目标和 主要工作任务比较研究(一)
——各省(市、区)2015年发展目标比较
截止2015年农历新年前,全国省级地方两会全部落下帷幕。今年的两会是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31个省区市普遍未完成去年工作目标的背景下召开的。面对“新常态”各地对2015年经济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都进行了更加谨慎和务实的安排。我们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初步归纳分析,形成《各省(市、区)2015年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比较研究》供领导参考。
一、GDP增速
在31个省市区中,明确提出GDP增速指标的地区有30个。其中GDP增速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省份仅有5个,分别为西藏12%,贵州、重庆、陕西、福建为10%左右;增速设定为9%左右的地区4个,分别为湖北、江西、天津、新疆;增速为8.5%左右的地区5个,分别为湖南、江苏、安徽、云南、山东;增速为8%左右的地区7个,分别为河南、宁夏、青海、广西、海南、内蒙古、甘肃;增速为7.5%左右的4个,分别为四川、北京、浙江、广东;河北、吉林分别为7%和6.5%左右;GDP增速指标设定6%左右的省份有3个,分别为黑龙江、辽宁、山西。上海市则在今年取消了GDP增长的具体目标。总体看,今年各地公布的发展目标在“新常态”下呈现几个特点。一是普遍下调经济增长预期,在31个省份中,除上海取消GDP增速、西藏与去年持平外,其余29个省份均进行了下调,而2014年,下调的有22个省份;二是今年各地指标中,约有3/4的指标都采用了“左右”的表述方式,一方面指标的弹性更大了,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各地对今年工作的谨慎态度;三是预期下调后,江苏、山东、浙江等东部发达省份经济增长仍保持在7.5%到8.5%,这与甘肃、青海、广西、四川等西部省份持平,同时也高于山西、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等省份。因此,很多学者担心,这或将进一步加剧地区间的不平衡。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各地普遍下调了经济增长预期,但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到了经济下行带来的压力。因此,稳增长仍然是各地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多数省份,尤其是欠发达省份,仍然将投资做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最主要选择。在31个省(市、区)中,共有22个区提出了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其中投资增速在20以上的有4个,分别为新疆21%,西藏、甘肃、贵州20%;增速为18%的有2个,福建、湖南;增速为16%的有5个,分别为广西、江西、重庆、山西、河南;广东增速为15.5%;增速为15%的有5个,分别为江苏、山东、河北、安徽、宁夏;内蒙古增速为13%;海南、天津为12%;四川10%,辽宁6%。
三、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在31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财政收入增速的省份不多,只有江西、陕西、江苏、安徽、广西、吉林等5个地区。其中江西、陕西财政收入增速均为12%,分别比GDP增幅高3个和2个百分点;江苏、安徽两省财政收入增幅均为8.5%左右,与GDP增幅保持一致;广西、吉林财政收入增幅分别为7%和5%,分别比GDP增幅低1个和1.5个百分点。相比财政收入增幅,提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的省份更多,共有2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低于或与GDP增速持平的省份有10个,分别是辽宁、江苏、内蒙、福建、四川、北京、宁夏、浙江、青海、山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高于GDP增速的省份13个,分别为江西、湖南、河南、河北、重庆、天津、山东、广东、海南、甘肃、贵州、新疆、西藏。总体看,各省份对2015年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都进行了整体下调,与往年相比,高于GDP增幅的省份明显减少。对此,一些专家分析,这主要是由于在国内外经济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各省持续推进结构性减税,一方面要减轻中小企业相关税费,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势必对财政收入带来挑战。同时,在经济增幅放缓的情况下,抑制财政收入过快增长,也将有利于经济发展。
四、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
在31个省(市、区)中,除辽宁和上海两地,其余29个省份均明确提出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而在这些地区中,除江苏省公布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略低于GDP增速0.5个百分点,其余省份均高于或与GDP增速持平,这其中,吉林、黑龙江两省公布的指标尤为突出,吉林GDP增速为6.5%,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为8.5%,高于GDP增速2个百分点;黑龙江GDP增速为6%,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9%和10%,分别高于GDP增速3个和4个百分点。一般来讲,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居民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传达出各地政府在稳增长,扩就业,保民生方面的决心和态度。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在新常态下,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体现国内消费需求最直接的数据。在31个省(市、区)中,除上海、北京、浙江、湖北、陕西、云南、青海、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市,其余22个地区均提出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其中,福建、贵州、西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最高,为13%左右;山东、江西为12.5%;广东、江苏、重庆、河南、湖南、安徽、海南、广西、甘肃、新疆等10个省市为12%;四川为11.5%;辽宁、内蒙古、河北为11%;宁夏、山西为10%;天津最低,为8%。
作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室) 信息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