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24期(总第371期)
吉林省部分粮食主产区玉米秸秆利用及处理情况的调查
近年来,随着我省农业连年丰收,农作物秸秆产生量逐年增多,但秸秆随意抛弃、焚烧现象严重,带来一系列环境生态问题。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吉林省秸秆利用情况及评价
吉林玉米种植面积210万公顷,可利用玉米秸秆 3000万吨,平均一个县(市)60万吨左右,综合加工利用潜力巨大。吉林省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玉米秸秆能源化利用,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重点支持领域,成立了14家产学研单位组成的吉林玉米秸秆利用产业联盟,推进吉林玉米秸秆资源综合加工利用。目前,玉米秸秆产业初具规模,年炼制秸秆30万吨,年生产总溶剂4万吨(包括丁醇、丙酮、乙醇等)。但目前由于综合利用不够,有很大一部分秸秆在田间被直接焚烧及废弃,部分用于柴灶、堆肥及牲畜饲料,还有少部分用于生物秸秆发电、秸秆燃料及粉碎还田。我省现有生物秸秆电厂5家,集中在辽源、双阳、榆树、农安、公主岭等玉米主产区,总装机容量12.2万千瓦。秸秆燃料加工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牲畜粪便、稻壳等农业废弃物,生产新型生物质能源燃料,替代燃煤。其它秸秆还田、柴灶、堆肥及牲畜饲料较少。从调查情况看,生物秸秆发电尽管享受国家补贴政策,但亏损严重,部分生产企业已濒临倒闭。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已采取措施,扶持这项产业的发展,为生物质固体压缩成型燃料的推广使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我省一些采用电、油、燃气、煤的供暖及供气的企业,由于各类燃料价格的上涨,迫切需要清洁、经济的替代燃料。在农村,可用专用燃气具燃烧秸秆压缩成型燃料,并可采用农民用秸秆换固体压缩成型燃料的方式,减少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又大大改善了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
虽然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焚烧现象得到一定控制,但是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秸秆用之为宝、弃之为害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资源化、商品化程度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二是国家已出台的一些鼓励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农民直接受益的不多,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带动,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缓慢。
二、当前吉林省秸秆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障碍
生物质能源与石化能源相比,资源密度低且分散,收集半径大,交易成本高,这是秸杆处理加工利用不够的主要原因。具体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供求关系不对称,收购价格高,利润点低。玉米秸秆扔在地里不值钱,若想综合利用集中收购农民就涨价,每吨现已涨到300元,差不多已超出加工企业盈利点,这样的价格秸秆加工企业一致反映难以承受。
二是分散的收购方式抬高成本。如果一个加工企业加工能力在30万吨,每一农户平均秸秆量在7吨左右,需要面对的是几千个农户,而与如此众多分散的农户进行交易,成本非常高。
三是农户觉得秸杆利用效益低。现在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煤、电、气代替了薪柴,农作物秸秆逐步从农村燃料、饲料、建材的“主渠道”地位退了出来。
四是秸秆利用企业效益不高,收购半径大,吃不饱。
秸秆发电:当地农民出于时间与收益的考虑,基本没有主动将秸秆收集起来卖给发电厂。此项目因为其成本高、经济效益差,原来多家电厂大部分亏损,面临两难境地。如果不提高收购价格,农民不愿出售秸秆,电厂就会形成 “无米之炊”的局面;而提高收购价格,则会使燃料成本进一步上升,亏损加大。省内许多加工企业经营亏损也是这个原因。
秸秆加工:吉林省崟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以利用玉米秸秆为原料,生产燃料的新兴企业,现已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据公司负责人估计,榆树全市秸秆量大约200多万吨。由于生产能耗高,环保费用贵,秸秆收集收购很难,公司生产的燃料,虽然环保,但不具有价格优势。
从我们对秸秆发电企业和秸秆加工企业的情况分析看:一方面是农村秸秆生产量大,另一方面是企业秸秆需求量也大,这就形成一种假象:似乎秸秆焚烧仅仅是由于对秸秆利用不够,这种片面认识造成了各地投资失误。然而,秸秆利用不足表面上看是价格、利润因素,实则主要的瓶颈还是在收集、运输环节上。
五是推进力度还不够。主要是缺少统一的调度协调部门来推进此项产业的发展,整个产业没有形成有计划的、统一的发展格局。各地域企业间各自为战,分散经营,这样缺少整体布局的经营方式,无法建立适应市场的新机制和发展模式,导致秸秆综合利用的不足和发展受阻。
三、发展秸秆加工产业的对策建议
我省将推进10万吨秸秆燃料乙醇、100万吨秸秆制糖、300万吨植物多元醇和100万吨农业废弃物生物炼制等重大项目建设。而要顺利实现项目确定的目标,需要破解诸多障碍因素,需要有一个通盘的制度设计,为此我们建议:
1、明确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秸秆加工产业内涵社会公益和市场两种职能,对于社会公益性产业开发之初企业无力承担,需要政府的介入,如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引导资源的整合等。而企业主要是发挥主观能动性,承担市场经营开发的职能。二者间要找到契合点,既公益与市场的结合点,类似于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
2、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是一项惠及百姓的公益事业,要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建设需要。除了国家和省财政扶持资金外,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将发展清洁能源纳入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农村能源建设预算。同时鼓励秸秆燃料投资工程,实现生产的良性循环。
3、合理布局,点状发展,龙头带动。由发改部门牵头,下设或重新组建一个秸秆开发利用的协调部门,根据资源条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4、结合项目开发实际,科学利用现有补贴政策。据测算,现在我省农民每亩获得的各种惠农补贴资金约200元左右,虽然此政策一方面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但也使部分农民不愿放弃自己的土地,不利于秸秆统一有效处理。而且,分散的奖补资金对于绝大多数农户来说并不是非常重要。能否调整农村惠农资金结构,摒弃惠农资金撒胡椒面式的分配方式,将分散的资金(或其中部分资金)集中使用,奖补给收集秸秆的农户、秸秆收集经纪人和秸秆利用企业,可能更有利于秸秆的综合处理利用。
5、提高对清洁能源的认识。利用各种媒介和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宣传、确定试点,充分发挥典型的影响力,消除对农村清洁能源事业的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