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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22期(总第3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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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5-14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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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提升松花石产业发展的建议 

    

  2008年,江源区委、区政府做出大力发展松花石产业决策,成立了松花石产业发展办公室,制定了“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协会组织、市场运作”的发展思路,连续三年举办松花石文化节、长白山奇石博览会,组织区内的企业和“石友”,先后在北京、上海世博会以及国内重大石文化产品交易市场举办展览会,仅仅用了三年多的时间,加工企业就由6户发展到140户,经营业户由28户到403户,从业人员由560人到10500人,雕刻师由35人到1150人,销售额由1200万元到1.7亿。江源区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长白山奇石及松花石产品集散地”和“松花石产品加工基地”,被誉为“中国松花石之乡”和“中国观赏石之乡”。 

  近日,我们到江源区调研松花石产业发展,深入研究发现,江源区松花石产业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正处于由企业自发式发展向产业组织协调发展升级的关键阶段,正面临着四个新的挑战。一是500多户关联企业散落在各个区域,产业组织亟待升级;二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凤毛麟角,新产品开发亟待突破;三是仅凭江源区一区之力很难支撑松花石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产业发展的平台亟待提升;四是完成了初始积累的企业很多还在沿袭传统的做法,发展的方向和战略亟待规划。为此,我们提出四点建议,希望在省级平面上进一步促进松花石产业发展。 

  一、将松花石列为我省特色资源产业,在省级平台上重新谋划、重点发展 

  2011年,我省颁布了《吉林省特色资源产业提升计划(2011-2015年)》,将林木、镍、钼、镁、人参、梅花鹿、林蛙、矿泉水、硅藻土、油页岩等十个产业作为我省重点发展的特色资源产业,仅一年就取得了积极成效。松花石作为长白山特有的矿产资源,无论是其丰富的含量、承载的文化、当前的影响(松花奇石已成为收藏界的藏品,松花砚成为吉林省对外交流的一个名片),还是其目前产业发展的态势以及未来发展的空间,都不逊色上述十个特色产业。因此,应该将松花石产业列为我省特色资源产业,充分利用省内各方面的资源,挖掘其文化价值、经济价值以及社会价值。 

  二、在江源设立松花石特色产业园区,大力促进产业集聚 

  目前,江源区围绕松花石已经建成了“两馆一城一场一区”产业发展平台(两馆是“中国松花石博物馆”和“中国松花石艺术馆”,一城是占地8.2万平方米的中国松花石产品文化城,一场是集旅游、观光、销售、批发为一体的园林石市场,一区是投资1.5亿兴建的松花石产业加工园区),在松花石开采、清理、命名、配坐、产品设计、雕刻、配合、销售等诸产业环节上,积聚了500多户企业、一万多从业人员,生产的产品包括奇石、砚、工艺品、茶台、建材等其他杂件6大类35个品种。如果在江源设立松花石特色产业园区,给这些企业搭建新的发展载体和平台,将会有力促进江源区松花石产业升级提速,获取积聚效益。 

  三、搭建带有公益性的松花石产业创意平台,全面开发凝聚丰富地方文化的松花石产品 

  以松花石为原料加工制作的产品,是典型的文化创意性产品。松花石仅仅是物质载体,文化创意才是其中的灵魂,产品价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创意。当前,江源松花石产品影响力最大主要是奇石(观赏石)、仿宫廷砚和四大名砚。奇石卖的是自然文化,是不可批量复制、天工神造的奇缺资源;仿宫廷砚卖的是满清文化,款式有限,市场很容易饱和;仿四大名砚多用的是随形石,不仅受石料的限制,而且产品的品质终究是不伦不类,成不了顶级产品。因此,只有赋予松花石长白山文化,松花石产业才能发展壮大、与其他奇石名砚比肩,松花石产品才会更加有活力、更加有持久的生命力。为此我们建议,每年从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拿出一定比例资金,以企业、院校、协会、研究会等各类市场为主体,支持和引导各方面资源、围绕松花石产品开发、搭建各种形式的高水平创意平台。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展松花石产品市场空间 

  一是打造品牌效应。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开展以松花石为内容的会展活动或节庆文化活动,提高吉林省松花石知名度。主要措施是政府主办,民间协办;政府主导资金扶持,由民间协会主办;在省级网络系统中建立全国松花石宣传、招商和产销等一体的网络媒介。 

  二是出台松花石资源保护政策。本着科学开发与利用松花石资源为原则,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的松花石资源保护办公室。负责对全省松花石产业实行统一管理,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松花石资源保护政策法规,并督促检查落实等工作。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对松花石产业进行综合管理,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出现。各级政府也要高度重视松花石优势资源保护工作,并列入常态的重要工作日程,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运作,密切配合,科学开发和利用松花石这一优势资源,积极促进松花石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税收优惠政策。对进入江源松花石特色产业园区的新创立的微小经营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新创办的具有一定规模且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企业,当年税收对财政贡献的30%返还给企业作为奖励,扶持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设立省政府指导性专项资金,引导松花石产业开发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并由相关部门或松花石行业协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引导分散的个人、小企业向联合互助型公司方向发展,从而形成规模,产生集聚效应,增强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