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20期(总第234期)
国外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经验和启示
现代经济已经进入一个金融经济的时代,金融发展和金融深化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金融运行是决定一定区域经济增长规模与增长速度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为了给农村经济增长注入必须的、足够的资本投入和便捷融资,必须依靠一个运营定位准确、制度合理、体制健全、功能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之促进资本形成,动员农村经济社会储蓄资源并促进其可持续的发展。
一、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况与特征分析
1.美国农村金融体系与特征分析
美国是资金大国,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合理、规范、有效的农村金融体制。多种金融机构形成了一个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较好地满足了美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本需要,充分体现出了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
——以农村资本相对独立运行为核心。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多种金融机构组成的复合体,但在其运作过程中,始终围绕如何满足农业发展的信贷需求而进行,基本实现了农村资本的相对独立运行。为规范农业信贷,按照农作物生产把全国划分为12个农业信贷区,各设立农贷专业银行,各农贷专业银行都是独立经营的实体,在农业信贷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自成系统,有效地保持了农业资金运行的相对独立性。同时制定相关法律,防止商业银行出于盈利目的可能将农贷资金转移到其他领域。
——以强大的财政支持为依靠。美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很高,但农业生产的固有特点依旧存在:农业生产风险高、农业投资数额大、期限长、见效慢,这些特性无疑会影响到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和满足,由此就决定了农村金融运作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美国在农村信贷的发展初期,为了促进信贷事业的发展,政府给予了大量的拨款。作为一个庞大的体系,美国金融体系的构成较为复杂,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形成了相对明确的分工: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生产性的短期贷款和一些期限不长的中期贷款,联邦土地银行专门向农场主提供长期抵押贷款,联邦中间信贷银行则向为农民服务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而政府农贷机构主要办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农业项目的投资,从而形成了一个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保证了整个体系运作的成功。
——以发达的金融市场为背景。美国金融市场非常发达,作为整个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农村金融和金融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农村信贷大量资金来源于金融市场。合作系统的协会和银行不办理一般的存款和储蓄,信贷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国家在金融市场上出售有价证券,连属于政府农贷机构的农民家计局的信贷资金也主要依赖于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进行筹集。
——以合理的组织制度作保障。美国农村金融运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合理的组织制度,除商业金融机构外,合作金融自成体系,但要接受农业信贷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农业信贷系统的全部方针政策由该系统的一个兼职的联邦农业信贷委员会负责(1985年以后是由总统指定的三人董事会),在全国的12个农业信贷区各设有一个农业信贷委员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方针政策。政府农贷机构直属于美国农业部,这种组织制度较好地保证了农村资金用于农村和农业,并适时调节农业信贷方向和规模。
——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证。在美国,农村金融的运作具备了完备的法律体系,既有专门的法律,比如《联邦农业贷款案》、《农业信用法案》等,更多的是把农业金融的运作融合到其他的相关法律体系中,从而使农村金融运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行政干预和领导人更换等造成的不规范、不合理现象。
2.日本农村金融体系与特征分析
日本的农村以小农为主,且由于农业自身特有的性质,商业性金融一般不愿涉足。因此其农村金融主要由合作金融和政府金融两部分组成,合作金融是日本农林渔业协同组合系统所办理的信用事业,政府金融是指由政府财政拨款以及由地方自治团体筹集地方财政资金。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依附于农林渔业协同组合系统,是农协的一个子系统,同时又是具有独立融资功能的金融部门。农协的信用机构由3个层次组成:基层农协,都、道、府、县的信用农业协同联合会(简称“信农联”)和中央级的农林渔业中央金库(简称“农林中央金库”)。日本的农协信用机构是合作金融组织,农户入股参加农协,农协入股参加信农联,信农联又入股组成农林中央金库,故三级组织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均独立核算,自主经营。政府金融是农村合作金融的补充。在日本,由于农林渔业生产的特点,一般金融机构不太愿意为农林渔业提供贷款。为此日本政府建立了专门的农林渔业金融机构,即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农林公库主要负责对农林渔业生产者为了维持和提高生产能力所需的长期资金提供贷款。它的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是农协金融系统和商业银行贷款的补充。农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是政府金融中农业信用补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日本的农业信用基金协会专门为其会员的农业贷款提供担保。1966年日本建立了全国性的农业信用保险协会,以各地农业信用基金协会为团体会员,对各地农业信用基金协会代替还债事项进行保险。
3.法国农村金融体系与特征分析
法国是西欧农业最发达国家,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业发展的资金问题。目前,法国农村金融体系由四家银行组成:即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大众银行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这四家银行在法国银行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中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在四家农村信贷银行中处于主导地位,其分支机构所组织的资金和发放的贷款均占这四家银行总额的一半以上。
法国拥有发达的农村合作金融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农业资本集中的结果。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化和专业化,势必加强农业内部和与农业有关的其他行业之间的经济往来,这就要求通过农村金融机构办理结算往来。有市场经济就有竞争,大多数中小农场经济实力较弱,资金短缺,为了在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也迫切要求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由此可见,即使农村经济较为发达,信用合作社仍然是农村金融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具有半官半民特点。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组织结构上多层次,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是一种典型的半官半民的互助合作银行体制。其体系由中央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总行、省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和地方农业信贷互助银行二个层次组成,是在民间信用合作组织的基础上,在政府的支持下,由下而上逐级建立起来的。中央农业信贷银行是全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最高管理机构,由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双重领导。省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和地方农业信贷互助银行都是群众性的合作组织。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在充当农村储蓄银行角色的同时,又发挥中长期信贷银行的作用。该行有三条主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即股金、存款和债券,其中又以存款为主。在贷款投放方面,该行贷款分为:a.农业生产贷款,包括基建设备贷款、购地贷款和其他贷款;b.农产品、粮食加工业贷款;c.住宅贷款,即为解决城乡居民购建住房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d.农村及其他贷款。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运作与国家政策紧密结合。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按照政府的政策确定贷款对象。凡是国家政策和国家发展规划的项目,银行都给予优先支持,并予以贴息,因此法国农业信贷互助银行被认为是为国家政策服务的银行。
二、国外农村金融体系的经验分析
从上述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来看,由于农业生产条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道路选择以及社会文化传统的不同,农业金融的组织方式、各种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和运作方式会有很大的不同。但是,由于农业生产的共同特点,以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农村金融在各国千差万别的国情之中,也会表现出许多共性。
首先,合作金融是农村金融体系必不可少的部分。由于农村居住的分散性,农业生产的风险性,以及农村中其它经济活动的非规模经济,使得远离农村的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成本过高,商业银行的大规模参与并不现实。因此,在农村地区,尤其是在规模较小的小农经济占主导的农村中,合作金融就显得尤其重要。农村合作金融的社区性保证了贷款的低成本与低风险性,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并且,如果管理得当的话,其风险也将下降。尽管由于社区性,其资金规模受到限制,但可以通过信用合作组织跨区域的联合来解决这一问题。在许多国家,合作金融的资金来源中,政府往往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其次,商业性金融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活动并不一定都是高风险、低报酬的,农村经济中那些风险在一定范围内且资金收益率较高的部门,是商业银行的首选服务领域。以上三个国家中都有商业银行的广泛参与。商业银行能够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是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政策性金融是农村金融体系的补充。虽然农业生产在发展过程中地位有所下降,但农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作用不容忽视。由于农业生产的自身特点,仅仅依靠农业自身的资金积累无法满足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需求。在工业化过程中,农业的比较收益会有所下降,如果任其发展的话,资金将从农业部门流向其它部门,由农村流向城市。所以,为了保证现代农业的发展,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协调发展,就需要由国家进行干预,从农业生产体系外部向农业注入资金。
三、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对我们的启示
从以上国家农业发展经验来看,都十分重视农村金融体制建设。在一些农村金融发展比较好的国家,普遍建立起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农村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制,建立起了支持农村建设资金循环的长效机制,较好地支持了农村和农业发展,维护了广大农民利益。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下一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线。
一是要鼓励金融组织创新,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要按照农村现实和农业经济发展实际,培育和发展商业性的、可持续的金融组织。条件许可的地方可建立社区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以满足农村金融需要。
二是对现有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明确功能定位。农信社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要结合股份制改革,通过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服务。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转变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理念,要努力塑造有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用市场化利率覆盖其经营风险。
作者: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农村处
胡万海 冯玉刚 根据相关资料整理
责编:陶思佳 胡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