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办公室 唐传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379号),为我省能源基地转型、新能源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一是强调加快发展新能源。支持新能源发展作为内蒙古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主攻方向,目前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并网规模已突破1亿千瓦。在内蒙古全面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支持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煤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实质性联营,促进煤电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支持通过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升级。立足资源优势与产业基础,支持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焕发绿色新生机。支持高质量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国家新能源与先进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集聚区,鼓励能源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三是先行先试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探索“内外结合”高比例消纳利用新能源,一方面要加快规划建设电力外送通道、建设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源网荷协调互动的电力智慧调度系统,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本地消纳、积极发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智能微电网。四是鼓励加强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以能源建设推进内蒙古与沿黄省区及毗邻区域合作,协同推动清洁能源输送走廊建设,在产业发展、能源保障等方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立足区位优势,支持内蒙古融入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特别是加强与俄蒙等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