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期(总222期)动态观察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5-16 14:30:00
  • 字体:

  吉林省农村固定观察点

   

   

  动态观察

   

  2024年第4期(总第222期)

   

  

  吉林省农村固定观察点粮食生产经营变化及增产对策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是1984年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建立的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体系,在吉林省设有20个国家级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和1000个样本观察户,其中东部地区5个村250户,中部地区11个村550户,西部地区4个村200户。我们对2021—2023年观察户玉米、水稻和大豆生产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客观反映近三年来我省主要粮食生产经营及变化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一、生产主体情况

  (一)种植户数量持续下降,土地流转率上升。

  (二)兼业农户数量逐年降低。

  二、主要粮食生产情况

  (一)主要粮食种植总面积上升。

  (二)玉米和水稻单产持续增加。

  (三)主要粮食产量持续增长。

  三、主要粮食生产收益情况及变化

  (一)主要粮食总产值随粮价上下波动。

  (二)主要粮食种植成本持续上升。

  (三)种植成本持续提高不断挤压农户种粮利润。

  四、持续提升粮食产能的对策建议

  (一)建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抓好主要粮食增产工作

  (三)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极大地推进了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全面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现状及风险,研究防范风险的政策措施,更好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中的作用,在中央农办的支持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袁纯清带领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中国农科院信息所有关同志组成的调研组,于2023年8月至11月对河南、山东、广东、浙江、湖北、安徽、甘肃、新疆等8省份开展了实地或书面调研,一对一访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150余人,收集调研问卷622份(其中,种植业325份、养殖业184份、社会化服务组织32份、新产业新业态81份),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报告。本文摘取报告中第一部分,详细介绍了截止2022年底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长

  二、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要素配置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高配置下,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益得到充分提升。

  (一)现代设施投入力度大,增强了现代生产能力。

  (二)组织化、集约化程度高,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

  (三)注重品牌建设,提高了产业发展质量。

  (四)风险管理投入多,增强了产业发展韧性。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高素质人才的集合体

  当前及今后10至20年,是我国农业劳动力迭代更替的关键时期,大量懂经营、懂技术、懂市场的新生代农民加入农业生产大军,他们以农业为职业,以规模化经营为路径,成为新产业新业态的领跑者。

  (一)受教育程度相对高。

  (二)阅历相对丰富。

  (三)创新意识相对强。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科技应用的主要载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采纳意愿强,大多成为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的平台和抓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科技示范的主体。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的主体。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与科技院校合作的主体。

  五、新型经营主体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衔接

  农户数量多、经营规模小是我国基本农情,如何带动小农户的现代化发展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现实课题。通过构建多元化的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起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桥梁。

  (一)通过订单农业促进农户与市场对接。

  (二)通过联合发展共享规模经济红利。

  (三)通过社会化服务带领小农户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摘自《农村工作通讯》2024年第8期,作者袁纯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