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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25期(总第719期)加快创建区域大数据产业平台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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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02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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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参考

  25期(总第719期)   2022年9月29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于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提供较为细致的“说明书”。作为国家统筹布局的关键领域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大数据赋能产业提质增效是突破经济转型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当前吉林省抢抓发展窗口期和政策红利期、加快创建区域大数据产业平台、促进大数据产业融合发展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国内及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态势

  (一)大数据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

  (三)吉林大数据产业亟待发力。

  二、中西部省份创建区域大数据产业平台的可借鉴性经验与做法

  (一)贵州打造“东数西算”数据底座,开启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版图。

  (二)内蒙古持续构建大数据产业链,夯实工业经济运行根基。

  (三)四川大数据核心产业蓬勃发展,赋能现代产业体系成果渐显。

  三、加快推动我省创建区域大数据产业平台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架构平台机制。

  (二)落细数字转型举措。

  (三)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四)增强核心技术能力。

  (五)加强人才要素保障。

   

  

  

  课题指导人:马利彪

  课题主持人:孙立明

  课题执笔人:韩彦冰

  课题参加人:刘香凝 孙 璐 李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