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富余人员管理
您好:我有个想法想请教:那就是向省政府建议将事业单位富余人员脱离原单位,集中管理。
简述:在某些机关、事业单位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富余人员,产生的原因:1、岗位变动;2,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纯工作时间少);3、工作人员自身原因,如工伤疾病等;4、领导原因,如因人设岗;5、其他原因。这些人员的存在或多或少影响单位的管理与效率,财政支出的效率也会打折。所以建议将这些人员脱离原单位集中管理、培训、使用。
我反映的是一种现象,不是少数单位的个别情况。 为什么会有富余人员(吃空饷)?原因:1.不是所有人员的工作量与岗位都是一层不变。变了之后这个人怎么办?往那一放工资待遇照给(无事的也无需遵守劳动纪律),他对社会、国家的贡献呢?2.底层人员往那一放就完事了。对于工作敷衍者,主管也没择。 所以我建议完善管理体制,省、市要对人员做适当调配。也就是说部门主管可以点将,对于暂时无岗者由省、市托管,脱离原单位。 富余人员集中管理是好事(人多力量大),能更好的用好财政工资性支出。
有不妥之处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2024.12.11
您好!
感谢您对中心工作的关注。您的建议将组织人力认真研究,希望您持续关注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