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贸易优化升级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商务部印发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绿色低碳产品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国际机构预测,到2030年,电动汽车、太阳能、风能等产品和技术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2.1万亿美元,是目前规模的5倍,市场前景广阔。在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我们积极拓展绿色贸易,目的是促进贸易优化升级、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更好地服务全球气候治理。
《实施意见》作为绿色贸易领域首个专项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创新引领的鲜明特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我国绿色贸易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比如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存在短板、物流环节降碳潜力有待挖掘、支撑保障体系不够完备等问题,制定了针对性举措。
《实施意见》围绕“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提出“加强国际交流与沟通”“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和国际衔接互认”。此前,我国提出的《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已经得到50多个经济体积极响应。在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我国推动纳入贸易与环境相关内容。比如,近日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中,就设立了绿色经济专章,并将绿色贸易列为优先合作领域。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外贸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和生产。
工信部将更大力度普及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加快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循环利用等全链条的绿色转型升级。“源头”上推行绿色设计。应用轻量化、无害化、长寿命、易回收的绿色设计理念,重点面向电子、汽车等一些行业开发推广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绿色装备等绿色产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等绿色产业。“点”上建设绿色工厂。计划到2030年,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比提高到40%,引导绿色工厂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培育一批零碳工厂。“线”上培育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供应链提升行动,推动大型企业发挥龙头牵引作用,通过绿色采购等倾斜政策支持,提高供应商中绿色工厂企业的比重。“面”上发展绿色园区。实施绿色工业园区提升计划,推动高新区、工业园区绿色转型,同时要积极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园区。
来源:商务部网站
初审:区域处 左丽爽摘录整理
复审:韩东朔
终审:李忠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