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发展理念践行正确政绩观
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新发展理念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指南针”,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了新时代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思想基础和行动遵循。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然而,部分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仍存在与新发展理念不相适应的政绩观偏差。有的“唯GDP论英雄”,不惜以牺牲环境、透支资源换取短期增长;有的“重投入轻效益”,热衷于铺摊子、上项目,忽视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有的“重当前轻长远”,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缺乏耐心。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新发展理念没有真正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政绩观是表,新发展理念是里,唯有牢固树立并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工作,才能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奋进新征程,要挥好新发展理念“指挥棒”,从思想引领、考核导向、制度管理等维度教育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从“要我发展”向“我要高质量发展”转变。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政绩观偏差的根源在于思想“总开关”松动,要将新发展理念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第一课”“必修课”“终身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堤坝,想清楚、弄明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显绩”与“潜绩”都是政绩,但“潜绩”是更基础、更持久的政绩;“速度”与“质量”必须统一,但质量是发展的生命线;“当前”与“长远”要统筹兼顾,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尤其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教育,让干部明白“政绩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始终把民生改善、共同富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树立什么样的考核导向,干部就会朝哪里努力。考核评价体系是政绩观的“风向标”,必须坚决摒弃“唯GDP论”,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在指标设置上,科学提升科技创新、生态环保、风险防范等指标的权重,将“研发投入占比”“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硬性考核指标;在考核方式上,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既要看当前数据,更要看发展后劲;在结果运用上,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对践行新发展理念成效显著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对背离新发展理念的行为要严肃问责,不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和正确导向。
防止政绩观偏差,既要靠个人“自觉”,也要靠制度“约束”。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常态化监督的同时,也要实施“终身追责”,倒逼干部在决策时充分考虑长远影响,防止“只顾任内增长、不顾任后包袱”。建立“政绩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哪些“显绩”可以干、哪些“虚功”不能做,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引导领导干部跳出“短期政绩”迷思、摆脱“速度情结”束缚。
来源:《组织人事报》
初审:人事处 王 晶 整理摘录
复审:徐玉迪
终审:李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