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5月2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自5月20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二、国家能源局: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从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支持民营能源企业转型升级等十条举措,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我国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此后,经过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4次修订,清单内的事项数量已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至目前的106项,缩减比例约30%,一大批行业准入限制得以放宽。
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社
初审:区域处 高名言摘录整理
复审:韩东朔
终审:舒坤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