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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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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3-17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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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处   孟宪平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基本得到控制,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截至31624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088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8679例,累计死亡病例3226例;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35例,出院120例,死亡15例。

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却持续蔓延,意大利、伊朗、西班牙、韩国等疫情严重国家感染人数大幅增长,境外累计确诊病例已超过中国,疫情跨境流动传播风险增大。截至发稿时,海外累计确诊病例98766例,累计治愈病例10840例,累计死亡病例3849例。

到目前为止,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山东、河南、宁夏、甘肃、广西、云南等省份均有境外输入病例,境外输入地主要有意大利、伊朗、西班牙、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截至316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43例。

吉林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取得重大进展。截至315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92例,累计死亡病例1例。全省已实现三清零

面对国内和国外疫情输入双重压力,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真正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策略,在防控国内其他省份疫情输入的同时,特别要严密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为进一步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建议采取以下几方面应对措施:

1、科学研判疫情严重国家疫情发展趋势和疫情输入风险,全面摸清入境人员底数,制定分级、分类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防控疫情输入的各项措施。

2、对入境的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我省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充分照顾入境人员的合理关切,尊重其宗教和风俗习惯,做好解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3、公安、民航、铁路、公路、外事等部门及时掌握从疫情严重国家入境人员信息,预先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同时,将入境人员信息通报相关市(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督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海关会同边检部门严格落实入境检疫排查筛查措施,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等症状患者,及时按规定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处置;对密切接触者、无症状但有流行病学意义的人员,按规定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5、对从疫情严重国家入境的人员,海关在口岸区分有症状者、密切接触者及其他人群,做好体温测量和信息登记后,移交属地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来自疫情严重国家的国际航班入境抵达后,实施100%指定机位登临检疫。

6、加强来自疫情严重国家人员健康登记和管理,对所有近期从疫情严重国家入境的人员,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呈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及时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检查。

7、对近期从非疫情严重国家入境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对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纳入社区管理;对在吉短期停留的入境人员,安排到指定酒店入住并接受管理;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统一送往指定医疗机构接受观察救治。

8、各设区市及时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外国公民相关信息,以及其居家或集中隔离等情况,报告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9、社区、农村特别是边境地区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排查,一旦发现近期来自疫情严重国家的人员,立即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