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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吉林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效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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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3-12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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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观研究处   李宁

     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截至2月底,全国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230亿元,已完成中央提前下达额度的66.2%,其中,发行专项债券9498亿元。从吉林省情况来看,1-2月共发行专项债券10.55亿元。为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在稳增长中的作用,吉林省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效率亟待提高。

    一、吃准吃透政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近几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在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层面对专项债券的支持政策不断加码。2015年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后,陆续形成了土地储备、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等专项债券种类。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2019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同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从4个领域项目扩大为10个领域项目。

    各省近两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大幅扩容。2019年全国共发行专项债券25882.25亿元,较2018年增加32.7%。同期,吉林省发行专项债券380亿元,增幅达66.7%,但从全国占比来看,吉林省专项债券发行额度较小,占比仅为全国专项债券发行量的1.7%。财政部《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新增专项债券限额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测算,吉林省要下大力气在做优专项债券这个分子的同时,做大政府性基金这个分母,拓宽偿债基金来源,降低专项债券债务率,从而提升国家对吉林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限额分配额度。

    二、把握发行节奏,抢抓专项债券发行工作提前量

    2018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限额。此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大幅提前,20191月份全国专项债券发行约1500亿元,打破了历年1月份专项债券零发行的记录。201911月,财政部提前下发20201万亿专项债额度。目前,财政部下达山东省的2020年前两批专项债券额度928亿元(含青岛市122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

    鉴于国务院下达次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的时间节点逐渐提前,吉林省要更好地把握专项债券的发行节奏,尤其是下半年国家提前下发次年政府专项债额度后,要抢抓工作进度,克服时间、技术、审核等各类困难,在项目储备、项目论证、申请发债等环节上早做准备,待次年初就将专项债券较好地利用起来,争取早发行、早投产、早见效。

    三、加强项目储备与管理,高效发行使用专项债券

    项目是高效发行和使用专项债券的重要支撑。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国家专项债券额度会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会优先考虑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尤其是20196月专项债券新规实施后,项目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天津、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已陆续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主要投入铁路、轨道交通、污水处理、供水、水务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收费公路等方面。其中,山东、内蒙古已有共计专项债券68亿元作为资本金投向项目。据了解,我省尚无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投入使用。

    从我省角度出发,要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从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以及乡村振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方向中谋划项目;从各类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以及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中储备项目;优选相对成熟、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进行论证和发债申请,确保政府专项债券得以高效发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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