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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过后提升我省农产品网络销售能力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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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2-26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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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丽爽

一直以来农产品的网络需求并不稳定,人们更倾向于传统的店面采买方式,然而,疫情期间特殊的生活方式刺激并强化了农产品网络购物行为,这一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将日趋成为主流。疫情过后,吉林省如何提升农产品网络销售能力来应对这一消费方式的变化值得思考。

    一、 农产品网络销售现状及问题

作为传统产业,农产品如何触网,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尝试,我国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迅速,2018年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777家,约占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总数的31.5%,农产品网络销售额高达3000亿元。同时,农产品B2B交易得到了迅速发展,出现了以拼多多、网库、美菜、一亩田等为代表的农产品B2B交易模式。但是,农产品的网络销售能力与服装、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相比依然很弱,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特别是生鲜类农产品存在销售半径和保质期问题,再加之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不健全、配送成本高、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农产品网络销售规模的扩大。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我省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较快,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3号)等多个文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打出了“组合拳”。同时,我省积极推动与阿里、京东等各大电商的合作,总结推广“互联网+流通+服务”的发展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2017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124.91亿元,同比增长74.5%2018年为170.9亿元,同比增长36.8%。但是,与这种稳步增长的良好趋势相比,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2018年度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仅占全国的5.7%。由此可见,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下,我省农产品网络销售能力低、规模小、发展速度慢。通过总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产品供给端薄弱

    (二)品牌竞争力弱

(三)缺乏网络营销的技术支持

(四)物流配送难度大

    二、 提升我省农产品网络销售能力的思路

(一)完善网络销售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二)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平台建设

(三)完善仓储物流模式

(四)利用网红经济发展播商

    三、 农产品服务复合型销售平台项目的建议

(一)加强基地建设

(二)市内B2B2C平台

(三)国内B2B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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