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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推进“党建+颐养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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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8-19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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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月,新余“党建+颐养之家”养老新模式改革从全国近800个改革案例中脱颖而出,荣登十大年度改革案例之列,并被授予“地方全面深化改革调研基地”。近年来,新余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切的养老之急,在市委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下,在全市农村深入推行“党建+颐养之家”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形成“市县指导、乡镇领导、村级主导”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农村颐养之家遍地开花、结出硕果。改革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训班现场会和全国老龄委全体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建章立制。出台《新余市农村“党建+颐养之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建设资金、运行经费等进行规范;出台《颐养之家运行成本管理十条》,加强粮油、水电、人工等运行管理,规范租赁协议、用餐登记、财务管理。出台《提升“颐养之家”管理和服务办法十条》,把着力点从建点覆盖转向管理、服务提升。

    因地建家。推行便利化选点。选择老人集中、交通便利、辐射面广的自然村布点;对辖区范围较大、自然村分散且规模较小的行政村,采取“1+N”模式,,在老人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建颐养之家,在老人相对分散的自然村设置若干个小型活动点。倡导节约化建设。充分利用闲置房屋、小学校舍等现有资源进行简单改造为主,节约建设成本。结合脱贫攻坚,将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贫困户安排到颐养之家担任厨师或送餐员,降低颐养之家用工成本。标准化配置。颐养之家配备厨房、用餐室、文娱室、卫生间及其他必要生活设施,配备电视、棋牌桌、户外活动场地等休闲娱乐设施。

    自我管理。村委推举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老党员、老村干部组成颐养之家理事会,实现了“老人自我管理、村级监督指导”。制定颐养之家章程,建立用餐、人员、财务、食堂、食品卫生五项管理制度,章程明确颐养之家任务、“入家”老人权利和义务等。制定食物中毒、火灾应急救援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程,明确食物中毒、火灾等事件救护原则、程序和措施。引入第三方保险制度,突破商业保险不能覆盖65岁以上老人的局限,为老人、厨师、送餐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极大增强颐养之家风险抵御能力。

    多元筹资。建设经费以财政投入为主,每个行政村一次性投入10万元,由市、县()、乡三级按4:4:2比例分担。运行经费以老人“自养”为主,按照每人每月350元的标准保障运行经费,其中“入家”老人自缴200,市、县()两级财政各补贴50,乡、村两级自筹50,不足部分通过争取上级补贴、村级经济配套及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通过颐养之家建设,广大农民对改革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大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渐变为现实,颐养之家成为民生改革的一张响亮名片。老人舒心。全市共建颐养之家736,实现了一万多名有需求老人全覆盖。过去留守、独居老人,做一顿饭有的一连吃几天,有时老人一头病倒在床上,外出儿女一头哭在电话旁,养老难一度成为子女的痛点、社会的堵点、政府的难点。现在,“入家”老人一日三餐有人管,身体不适有人问,紧急情况有人帮,日常生活起居有保障。老人在颐养之家一起吃饭、聊天、看戏,就像一个大家庭,其乐融融。子女安心。农村留守老人是在外子女的一块心病。颐养之家方便了老人就医。全市同步建设414个晓康诊所,其中67所与颐养之家共建、94所在旁边,225所在自然村。颐养之家还开设了视频聊天室,建立了管理人员、老人和子女之间微信群,外出子女随时随地都能看到父母的饮食起居,能踏踏实实在外工作创业。党得民心。颐养之家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创造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了党的建设、基层治理和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