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他山之石

浙江:湖州市建设法治乡村的探索与实践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02 10:39:00
  • 字体:

    一、背景情况

  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和社会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湖州作为美丽乡村的发源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一定的基础优势,很多工作、指标都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但是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湖州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和湖州当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区和模范生的总体要求,湖州乡村治理工作依然是长板中的一块短板,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一是有些乡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村党组织是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实践者和示范者。但随着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也存在着部分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和领导能力弱化、虚化的事实,特别是有些村党组织无力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和现代农业建设,服务群众不在点子上、也不到心坎里,导致了部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不强。

  二是有些乡村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急剧变迁的乡村社会必然带来利益格局的巨大变化,导致利益纠纷呈现尖锐化、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如2018年,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就调处矛盾纠纷2.9万余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多个领域,反映出乡村治理的难度大大增加。与此同时,有些村党组织执行民主协商、村务管理等制度不力,应该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用党支部会议代替,表决意愿本应村民代表亲笔签名有时以签到签名代替,时间一长就容易失去群众拥护和信任。

    二、主要做法

  在总结余村民主法治工作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湖州市委提出了乡村治理的“余村经验”,于2019年以市委1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广“余村经验”大力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以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为总抓手,不断丰富完善和深化细化“余村经验”,大力加强和创新以“三治结合”为基础,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走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彰显湖州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一)夯实法治建设之“本”,筑牢“两山”理念根基

  1.把“两山”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余村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公共体的生态伦理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科学政绩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公平正义观,把它们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2.为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法治标准。2017年以来。湖州市和安吉县以余村民主法治村建设实践为蓝本,编制发布了全国首个《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和县级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标准化的空白,实现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有标可依、有据可考、有章可循。以余村为代表的全市广大乡村认真做好标准的执行和推广文章,按照“湖州标准”6大类考核指标、22项二级指标和129项三级指标的要求,有效巩固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发展,进一步打响“美丽乡村、无法不美”品牌。

    (二)运用法治思维之“道”,提升依法治村能力

  1.以法治思维推行依法民主决策。余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五议两公开”流程,定期研究村庄规划、环境整治、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要事项。目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已在余村蔚然成风,大到全村规划建设、“五水共治”、垃圾分类,小到自来水收费、家禽圈养、文明祭祀等都要通过民主程序决定。

  2.以法治思维开展党务村务管理。建立党员民主议事清单,依托每月主题党日,围绕支部建设、发展党员、集体经济等重要问题进行党内民主讨论,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村内重大事项实施推进的前置条件。建立党员责任清单,划分26个党员责任区,记好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三本“红色生态账本”,带领全体村民在护美“绿水青山”中创造“金山银山”。建立党员党性体检清单,采取支部点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的方式,对党员参训受训情况、生态实践情况、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评议,纳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全村党员干部实现自建村以来“零违纪”。

    (三)借助法律服务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法律顾问助发展。早在2001年,余村就聘请了村法律顾问。18年来,村班子几经换届,但法律顾问制度始终得到重视和坚持。村法律顾问主动融入村级事务管理,协助村委会处理涉法事务。如2017年5月,村委会与一承包人发生租赁合同纠纷,村委会授权法律顾问依法维权,经法院调解,最终追回了37万元租金欠款。

  2.三调联动促和谐。余村创新采取“调解员联村、法官顾问驻村、家园卫士护村”模式,实行调解员公示和调解制度上墙,组建村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两山”巡回法庭,打造余村“家园卫士”,深入开展上门调解、送法下乡、巡逻守护等工作,完善访调、诉调、警调衔接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18年5月,余村调委会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浙江省唯一获表彰的村级调委会。例如,2017年6月,两村民因通行道路宽度产生矛盾,经调解员多次上门做工作,最终一方主动将通道从1.5米压缩至1.2米,此事被称为余村现代版“三尺巷”故事。

    三、经验启示

  乡村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总结推广运用好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对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绘制“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才能更好提升“思想引领力”。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思想上同心同德,才能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指引下建设的“余村样板”,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重要思想在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创新中的重要成果和实践转化。实践证明,正是有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强大的思想武器,才凝聚了余村不断发展的思想共识,为余村做好一切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和有力支撑。

  2.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根本,才能更好提升“政治领导力”。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固本之举。农村要进步,关键看支部,主要在支书。余村突出党建领航,通过建立党员民主议事清单、党员责任落实清单、党员党性体检清单,全面实施以“学”“议”“做”“评”“带”为内容的主题党日“五步法”,让广大党员得到经常性党性锤炼,全村党员干部实现自建村以来“零违纪”,为余村的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发展经济、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和服务管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实现了“党建强、发展强”的目标。

  3.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前提,才能更好提升“群众组织力”。余村坚持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分析村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且依靠法治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依法依规支持村民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活动,使村级事务管理权力运行权责相一致、权责相适应、权责相统一,依法依规制定并带头实施村规民约,让依法自治融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浸润于村务管理的每一环节,表现在社会治理的整个过程,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凝聚了最强大的理念共识。

  4.坚持以法律服务为途径,才能更好提升“法治保障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法律服务具有建设功能,可最大限度地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早在2001年,余村就聘请了自己的法律顾问,明确村法律顾问列席村“两委”会议,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24小时不间断服务,从关停矿山转变到绿色发展,余村将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贯穿发展始终,在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基础上,在重大项目推进中,都让法律顾问为村集体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诊脉把关”,确保每一项落地的项目都具备民意基础、群众支持、法律保护。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