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吉林省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在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领导下,在吉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指导下,围绕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培训、转移、就业、再就业开展了一些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里召开的富余劳动力转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年初按照吉林省富余劳动力转移电视电话会议中韩长赋省长的讲话精神,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做好富余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工作,对培训、就业转移基地做了部署。对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拿出500万元培训农民工,对培训单位的考察确定,也做了安排,争取促进会培训基地拿到培训单位资格。
二、筹备全省劳务招聘会
积极做准备吉林省第二届对外劳务招聘会。招聘洽谈会邀请省内外50多个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5000多个。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此次会议做了报道。促进会组织长春孙进技校、四平辽河农垦区职业技术学校、长春育婴师学校、促进会吉林、柳河培训转移就业基地等十多个单位参加。促进会为这些单位联系与境外就业中介单位签订出口劳务人员150多人。这次会议共有2000多人免收就业合同费签订就业合同。
三、继续与大专院校合作,建立培训基地
促进会积极推荐创业之星参加与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主办的高级管理师培训研修班。与长春孙进教育集团(孙进技术学校)、吉林昌邑技校、四平辽河垦区职业技术学校、柳河县三源浦镇职业技术学校、舒兰县职业技术学校、白城洮北区党校、建立培训基地业,这项工作正在运作中。
四、落实王珉书记(时任省长)“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创业之星 倡导创业之风”的指示
2006至2007年新闻媒体已刊登80多篇稿件,对近百名创业之星领办的企业安置劳动力10.1万人进行了报道。社会反响很好,受到省委宣传部的好评。吉林画报社同意以吉林画报刊名,筹备在2007年末2008年初出专刊。促进会秘书处和吉林画报社一起设计。此专刊反映我省劳动力资源开发、培训、转移情况和创业、就业典型;按国务院温家宝总理指示:“ 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是一条重要的路子”刊登创业典型;创业之星先进典型;创业之星创业事迹。
五、对促进会已经建立和准备建立的(采矿、建材、铸造、机械、森加工、化工、医药、轻纺、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研发基地进行考察服务,请专家加强质量、安全、环保指导。
六、组织创业之星考察
组织与外部门赴台湾地区、欧洲、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等十多个国家考察。
七、组织会员体检,协助联系医疗
组织创业之星和会员疗养和组织部分创业之星到集安世界遗产保护地仁隆培训中心和大安、白城基地考察、疗养。
八、为“创业之星”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促进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法律维权专业委员会,为理事单位维权。
九、为2008年在北京召开全国和省内召开的“创业之星”经验交流和表彰会做准备
促进会对劳动力转移成绩突出的乡镇、典型企业和创业之星进行考察。到长春、吉林(桦甸)四平(梨树)、通化(柳河、梅河)、白山(靖宇、抚松)松原(前郭)、白城(大安)等地进行考核30多个乡镇和企业。这些企业近年来已接纳就业再就业、转移剩余劳动力5万余人。
十、与省中小企业发展局联系为会员企业联系贷款、担保业务。
促进会根据企业需要与省中小企业局有关业务处室给以联系贷款和担保业务,具体由企业与业务处进一步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