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策参考 > 2021年决策参考

2021年第17期(总第659期)我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对策研究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7-22 10:43:00
  • 字体:
  

决策参考

  第17期(总第659期)   20217月19日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国家为全面推进中医药深化改革提供示范而批准设立的区域。2019年10月,国家提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后,湖南、山东等省闻风而动,积极争创。我省中医药事业优势明显,应抓住战略机遇期,积极创建。
  一、国家将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二、湖南、山东等省闻风而动,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国家做出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打造3-5个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等决策部署后,湖南、山东等省闻风而动,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一)湖南近期通过《湖南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全力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二)山东积极争创第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培育国家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三)四川挂图作战,举全省之力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三、我省中医药优势明显,具备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条件 
  四、对策建议
  (一)积极对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二)谋划省级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以点带面
  (三)整合中医药各类政策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四)加快建设我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促进中医药大数据成果转化
  (五)推动吉粤港澳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做大做强

  

    
 
  课题指导人:马利彪
  课题主持人:傅  博
  课题执笔人:李路昭
  课题参加人:于  琦  徐玉迪  姜文东  黄  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