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
第10期(总第621期) 2020年6月11日
目前,我国已设立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供了新的制度供给、经验方法和实践模式。今年初,我省也向国务院上报了《中国(吉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目前,商务部自贸区港司正在积极受理推进,获批指日可待。“十四五”时期将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阶段,要进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就应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为此,我省应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围绕改革创新示范区、对外开放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等进行谋篇布局,实现在高质量发展路上的“弯道超车”。
一、对自贸区功能定位的再认识、再把握
(一)将我省自贸区建成改革创新示范区。
(二)将我省自贸区建成对外开放示范区。
(三)将我省自贸区建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四)将我省自贸区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
二、四川、重庆自贸区建设经验
(一)统筹协调机制高效有力。
(二)营商环境建设大幅提升。
(三)改革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四)开放通道体系日益完善。
三、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在自贸区建设运行中要兼顾区域平衡发展。
(二)在自贸区建设运行中要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三)自贸区建设运行中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四)在自贸区建设运行中要注重人才外部引进和内部挖潜相结合。
课题指导人:柳 涛
课题主持人:任 晶
课题参加人:杨尚霖 韩栗君 宋慧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