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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8期(总第464期)高校率先实行供热计量改革的思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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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6-30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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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率先实行供热计量改革的思考及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全面深化改革指引了方向。在高校,不少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已经基本改革到位,一些暂时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往往涉及到政府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在这里,我仅就学校难以通过自身力量解决的实行供热计量改革问题进行一点粗浅的思考。 

  一、供热计量付费的政策背景和现实情况 

  东北冬季漫长,大部分地区采暖期将近6个月,供热是能源消耗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节能减排潜力较大的一个领域。供热计量改革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建筑节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是将供热收费方式由面积收费改为计量收费的根本变革。实施计量收费,实现社会节能,势在必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早在2012年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就是解决我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展缓慢,计量收费比例偏低等问题。《通知》要求到2013年采暖期以前,既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该文件的要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计热表成本问题和具有垄断性质的供热企业消极抵制。 

  二、高校实行供热计量改革有需求且技术成本低 

  高校因为有假期,客观上需要在上课期间温度尽量高一些,以满足师生的教学和生活要求。而在寒假期间,则可适当把温度降低一点。高校可安装一个或几个总的热力计量表,以实际供热发生量与供热公司结算。热力表的安装改造费用与居民楼相比,成本要低很多。这在技术上,成本上都是简易可行的,而且可以改善供热效果,节约供热资源,有利于节能减排。且涉及人群广,影响大,可以作为突破口,对其他公共建筑和居民的供热计量改革形成引领。 

  三、政策配套,强力推进 

  1、应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机关事务管理局形成专门领导小组。出台针对高校供热计量改革的专门政策,并由财政部门列支少量引导资金,协调推进这项工作。 

  2、加大对地方政府该项改革的督导。这项改革的难点在于,改革将可能实行真正节约能源和减轻各单位的供热负担,部分供热企业的消极抵制,对这项改革不积极,不热心。而对分布在各地的供热企业更有影响力的是地方政府。这就需要在政策设计和执行过程中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督导,同时考虑地方政府的利益关切,提高地方政府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3、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和引导。切实出台政策,对服务区域内有需求、有条件实施改革,但是以各种理由消极推诿、抵制改革的供热企业进行处罚,对未开展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展缓慢、未建立计量技术平台和没有专门的供热计量技术队伍的供热企业,采取停发各种采暖补贴,禁止拓展新入网业务等处罚措施。对积极推进改革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 

  4、建立合理的长效运营机制。应建立高校用户可调控可监督可核查,一所高校内部可较便利的内部调控热量,整个系统实现供热计量智能化、住户用热自主化。对运行之初两年内节约的热费,政府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对高校和供热企业进行配套奖励。 

                     

    

                     作者:吉林艺术学院副院长  张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