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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32期(总第456期)关于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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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4-03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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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建议 

    

  我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而激活民间资本建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十分有效的路径之一。 

  一、各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已取得良好成绩 

  作为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温州市的首创。20122月底,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瓯海区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民资公司”)正式试营业。长期以来,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主要通过地下形式非法集资吸储完成。如今,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这一新业态的产生,将把部分民间资本由从“地下”引上“地面”,纠正其虚拟化、泡沫化的缺点,促使民间资本投身实体经济。 

  山东省自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后,民间融资机构数量、投资额均有大幅提升。截止到20146月底,该省民间融资机构达到473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16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57家,共吸纳民间资本241.74亿元。1-6月累计投资发生额130.76亿元,成功对接资金3.55亿元,营业收入2.06亿元,利润总额1.05亿元,民间资本总体呈加速发展趋势,民间资本得到了极大的释放。 

  福建省早在去年12月已于泉州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计划在此前开展民间融资备案登记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市、区)开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试点,逐步规范福建民间借贷行为。 

  陕西省首家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神木县金融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为民间借贷提供登记、公证、资产评估等一条龙服务,打造一个权威、真实、规范的金融信息平台,从而保障民间资金得到合理高效利用。 

  通过各地的实践可以看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这一新生事物,就是通过规范化的引导,将部分民间资本从“地下”引上“地面”,纠正其虚拟化、泡沫化的缺点,促使民间资本投身实体经济。未来,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将搭建起一个稳定的中小企业融资与民间资本投资的平台,走出一条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之路。 

  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优势显著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传统小额贷款、私募等多个金融服务体的综合体。与同样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相比,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显得更加灵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来源灵活 

  与小贷公司相比,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更加灵活。按规定,小贷公司增资不能通过股东出资的方式,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则可以在确定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向特定对象进行募资。 

  (二)担保方式多样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探索创新多种担保方式。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以与典当行合作,这样,能有效地解决土地、房产抵押难的问题,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根据客户类型,采取多种担保方式。 

  (三)市场定位准确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要针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尤其是银行不支持的、有发展前景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与银行形成互补,错位发展。投放资金以短期为主,坚持“小额、快捷”的原则。 

  (四)风险管控严格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设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全体股东和法律顾问组成,严格实行贷前审查和贷后追踪制,制定规范的投资合同和担保协议,每投放一笔资金,都要经过考查客户、评价评审和集体决议等环节,经评审委员会全体通过后生效,在业务源头上加强风险管控。此外,资本管理公司的账户由一家商业银行托管,相关资金往来数据都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之下。 

  三、我省建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极其必要 

  根据《2014年上半年吉林省金融运行报告》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16374.7亿元,比年初新增1488.8亿元,同比少增180.9亿元,同比增长13%。而与此相对的是上半年进行的企业融资需求抽样调查显示有1565户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意向,融资需求率为19.4%,总金额达91.8亿元。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我省集聚的民间资本决定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将会比较丰富,而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则决定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所能够开展的业务量非常大。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建立恰好成为连接两者的桥梁,可以使民间资本通过安全的出口,流向急需资金的中小微企业,从制度上规范了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我省是一个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希望在民间,活力在民营,动力在民资,建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具有必然性和迫切性。 

  四、我省建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应采取的举措 

  民间资本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而非遏制。为了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建立,政府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与法律机制。 

  一是要做好民间融资机构监管的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建设全省统一的民间融资机构信息系统平台,确保民间融资机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二是严把民间资本机构市场准入关。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等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着力做好风险防范处置等工作。 

  三是要构建民间资本法律体系。民间资本法律体系不仅可以理性引导民间资本,还可以在宏观上引导民间资本的高效持续发展。比如我省应该尽快制定《民间资本引导法》和《放贷人条例》等,这样既加强了民间资本的监管,又给予民间资本必要的制度空间。 

    

    

  作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税金融处   马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