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及吉林老工业基地是在“一五”时期,国家开始实施全面建设东北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条件下,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建立起来的,并在国家的指导、控制和扶持下逐步得到发展。它曾经为国家的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也曾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创下过辉煌的业绩。东北人曾以支持国家建设为荣、曾以国有企业发展壮大为荣、曾以资源富集以及重工业和资源型产业的大规模发展为荣。但长期在国家的保护伞下生存和发展,受到的约束和管制过于严格,削弱了东北及吉林老工业基地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造成大批优良的国有资产被困置、大批技术工人下岗、大批管理和技术人才外流,使东北地区整体经济出现衰退迹象,社会稳定问题日益突出。国家的巨额投资开始被这种落后慢慢地损耗掉。调整和改造迫在眉睫。长期以来,面对种种困境,东北及吉林老工业基地没有一味地消极等待,而是坚持不懈地一直在努力。因此,在这里比较好的发展基础还在,再度崛起的潜力很大,仍然是一个有发展后劲的地区。我们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出发,较客观地描述了老工业基地独有的特点,以便于更准确、高效率地成功实施“调整和改造”战略。
东北及吉林老工业基地的建立和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以重化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结构形成阶段(1950-1978年)
1、1950-1957年,东北地区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了重点项目的建设,东北地区的工业基础基本形成。1950—1952年,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从战略角度考虑,将苏联帮助我国建设的156项重点项目中的57个安排在东北三省。这些重点项目主要集中于机械、石油、化学和冶金等行业。其中,在辽宁建设24项。主要包括机床、高压输变电、矿山冶金、有色金属冶炼、电机、石化等。近五年时间,用于辽宁省工业建设的投资达46亿元,占全国工业投资总额的18.5%,重工业投资达43.6亿元,占全国的20.5%;在黑龙江建设22项,重点以能源工业为主,建成投产的煤矿有鹤岗东山、兴安台两个竖井,主要投资企业有哈尔滨锅炉厂、量具刃具厂、电机厂等;在吉林建设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及自备电厂、吉林化肥厂、吉林染料厂、吉林电石厂、吉林热电厂、吉林丰满发电站(扩建工程)、吉林铁合金厂、吉林炭素厂、辽源矿区西安竖井、通化矿区湾沟煤矿、丰满到辽宁虎石台输电线路等11项。
“一五”期间,国家在东北三省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高达124.34亿元,占全国的20.33%。在吉林省投资23.54亿元,占全国的3.85%,其中用于基本建设投资22.82亿元,占投资总额的95%,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20.2亿元。一个向全国提供能源、原材料和机电设备的重工业基地在东三省建立起来。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骨干、重化工业为主体、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成为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这个时期也是吉林省工业发展最好的时期:工业总产值1952—1957年,年均增长16.3%,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52年的43.8%提高到1957年的67.1%。
2、1958-1965年,东北地区在前一时期建设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新建和扩建,重化工业结构基本形成。经过“一五”时期的大量投入,东北三省同全国一样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转入全面、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8年开始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虽然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针与路线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干劲,但是以高指标、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思想,在国家继续加大投资力度的同时,工业生产却急剧下降。“二五”期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1307亿元,比“一五”期间增长了113.7%,但国民经济年均增长速度却仅为0.65%。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也只有3.8%,国民收入下降了14.5%;全民所有制职工平均工资下降了5.4%。但同期,东北三省却仍然保持了整体增长的势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83.67亿元,比“一五”时期增长了42.5%,工业总产值达到1413.4亿元,比“一五”时期增长了120.5%;吉林省这两项指标分别是34.67亿元,增长36.9%和192.81亿元,增长141%,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创造了很好的基础条件。1960年,党中央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国民经济逐步显现出协调发展的势头,东北地区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1961—1965年国家对经济发展进行了恢复性的调整,使东北地区形成了以重化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结构体系。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东北开始进行了第一轮经济结构调整。调整方向为:调整重工业,加快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在工业方面,加强原料、燃料和材料工业,鼓励轻工业和手工业发展,压缩一般加工工业,加强工业对农业的支援。经过调整,工农业生产有了较扎实的基础。从1963年开始,国民经济运行趋于好转,工农业生产走出了低谷,基本恢复到了1957年的水平。东北地区围绕“一五”、“二五”时期建设的重大项目,又投资基础建设资金316.6亿元,建成了各类国有企业5683个,涉及八大部门,三十多个行业,工业体系更趋完善,老工业基地基础更加牢固。到1965年底,初步建成了以重型机械、石油机械、农业机械、化工、纺织、建材、冶金、医药、食品、森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吉林省建设和装备了一批重点企业:机械行业中的重型机械、石油机械、农业机械以及拖拉机;纺织行业中的化纤、维尼纶、棉纺;建材行业中的松江水泥厂;冶金行业中的通化钢铁厂等。
3、1966-1978年,经过“文革”以及“三线”建设之后,东北地区建立了一批“三小”企业,同时,重点发展了石油化学工业,重化工业结构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把东北地区推进了10年动乱的灾难之中,国民经济遭到了毁灭性破坏。同时,按照“要准备打仗”“把小三线建成独立作战的战略基地”的方针,到1972年底投入大量资金,在山区建设军工企业。在这几年,各地的小钢铁、小机械、小化肥工业以及轻工产品经过多次“会战”,逐渐发展起来。在1973年批“唯生产力论”、1976年“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过后,工农业生产再次停滞不前,全国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生产能力低下。1977年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低于1966年的水平,百元资金实现的利税下降到1958年的水平。在这一特殊时期内,东北地区取得突出进展的是石油化学工业。1960年在重点开发扶余油田之后,吉林油田从一个年产只有20万吨原油的小油田,一跃成为年产百万吨原油的中型油田。随着具有35万吨原油加工能力的前郭炼油厂以及吉林化工公司炼油厂的建成投产,吉林省的化工工业逐步由以煤为基础的煤化工转向了以现代石油化学工业为主的生产阶段。到1978年,全省建成大型和中小型炼油厂各一座,炼油能力达到300万吨以上,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这一时期,吉化公司以轻油裂解为起点的新化工区也开始了全面建设。
30年来,东北经济发展同全国一样,在前进的历程中,既取得了巨大成功,也经历了阶段性的失误和挫折。但每年仍向全国输送大量的原材料和机电产品,培养、提供和输出了大批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大量的资金,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全国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结构性矛盾逐步积累阶段(1979-1992)
这个阶段,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渡时期。在国家提出的调整工业结构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改革经济体制中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部分、整顿管理混乱的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方针指导下,全国集中精力“顾全大局”,全力支持东部地区优先发展。全国上下围绕“调整”这条主线,下大力气加速了轻工业的发展,逐步提高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基本建立起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工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取得了重大进展,生产能力迅速提升;轻重工业步入了相对协调发展阶段。但在这一时期,东北及吉林老工业基地却在不断输出能源、原材料和企业的利润,为全国发展做贡献的过程中,轻工业发展受到抑制、能源和原材料等重工业结构被固化、企业经营自主权没有完全形成等等,所有这些,使东北及吉林老工业基地积累了大量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类矛盾,包袱沉重,举步维艰。
1、1979—1985年,吉林省轻工业发展受到抑制,阻碍了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从1979年开始,国家加快了轻重工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有计划地放慢了重工业的发展速度,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发展轻工业。1980年,国务院决定对轻纺工业实行“六个优先”的原则,即原材料、燃料、电力供应优先;挖潜、革新、改造的措施优先;基本建设优先;银行贷款优先;外汇和引进技术优先;交通运输优先。在投资分配上也提高了对轻工业的比重。用于轻工业的投资占工业总投资的比例从1978年的9.3%,上升到1990年的18.8%。同时,国务院还提出各行各业要大力支援轻工生产;重工业部门采取“重转轻”、“军转民”、“长转短”等形式,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为轻工业发展服务的领域;农业、冶金、化工部门也要积极扩大轻工业所需原材料的生产。所有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促进了轻工业的发展。1990年,我国轻工业总产值为11813亿元,比1979年增长了477.7%,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47.1%上升到1990年的49.4%。轻工业内部结构也有了进一步改善。在原料结构方面,以工业品为原料的产品在轻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继续上升,特别是合成纤维产量的增长远远超过了棉布的产量;随着消费需求和消费构成出现新的变化,轻工业的产品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在耐用消费品中,高档消费品的比重上升,特别是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照相机等产品的产量大幅度增长。
在此期间,吉林省根据国家提出的方针,积极制定了《关于吉林省国民经济三年调整初步设想和1979年计划调整意见的报告》,并把“压基建、保农业、上轻纺、节能源、求产值、讲效益、创水平”作为国民经济调整的主要内容。重点发展了纺织、糖、纸、烟、酒、肥皂、香皂、皮革以及林副产品的加工和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并对原有轻工企业进行了调整和改组。1986年,辽源化纤厂从西德引进了高速纺织机,吉林化纤厂经过1986年和1987年两次改造和扩建,生产能力迅速扩大。到1988年全省化纤产品生产能力达3.09万吨,比1977年增长3.73倍。全省各地区相继建立起一批纺织、针织企业,并相应扩大了生产能力,我省重点纺织企业的生产能力达到了13万锭。在电子行业,对省属4个“小三线”企业进行调整,分别与长春、吉林两市的电子企业合并。到80年代末,吉林省电子行业先后完成了48个企业119项技术改造,完成投资3.07亿元,其中引进项目432项,用汇4653万美元。长春市无线电一厂1980年从日本引进先进设备,形成了一条年产15万台黑白电视生产线,1981年建成投产,当年就收回投资。1984年又从荷兰菲利浦引进一条年产20万台的彩色电视机生产线;延吉市无线电总厂1982年从香港引进一条收录机生产线,1983年从日本三洋公司引进收录机散件进行组装。1984年国产化率逐步上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成为我省百万元以上的盈利大户。
然而,面对能源和原材料紧缺,以及在鼓励轻工业发展盲目上项目、重复建设严重的事实,“七五”末期国家对轻工业进行了清理和整顿。主要下马了一批与国家支持的重点、大型轻工企业争原材料的企业和项目。在这一过程中,吉林省恰恰是为国家轻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的主要基地之一,我省的轻工企业多数又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因此,在新一轮调整中,我省大部分轻工业企业被国家整体计划拒之门外。形成了轻工行业国有资产大量沉积。我省纺织和电子行业工业总产值由1989年的22.2亿元和7.8亿元下降到1993年的20.2和6.2亿元,分别下降了9%和20.5%。
2、1980—1985年,吉林省重工业结构被进一步固化,并形成了大量的银行债务包袱。当时,为了支援国家改革和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原材料、机械等紧缺物资的供应,吉林省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大了对石油、煤碳、冶金、电力等行业的基本建设投入力度。这使我省的重化工业结构被固化,并且在国家实行“拔改贷”的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银行债务。国家在大力支持轻工业发展时,虽然降低了重工业发展的速度,但能源、原材料、机械等供应不足仍然是制约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在全国基本建设投资被大量压缩的情况下,为了不使冶金、机械、建材、化工、石油、煤碳、电力等重工业生产出现萎缩,国家放宽了对其进行基本建设投入的审批条件。同时要求适度调整生产结构,使它们的服务方向从为重工业自身服务,转向为消费品生产提供原材料和机器设备服务。在全国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减少近20%的情况下,国家在能源工业投资的比例仍然保持了上升的势头。在区域工业发展布局中,国家强调中部地区要根据自身能源资源丰富的条件,大力加强能源和原材料基地的建设,以便为本地区和东部地区提供更多的能源和原材料。受其影响,吉林省在国家严格限制基本建设投资的情况下,为满足国家对能源,尤其是煤炭和电力的充足供应,不断地扩大基本建设规模。电力工业完成了吉林电厂扩建;加快了白山、通辽电站建设;建成了珲春坑口电站;利用东部水利资源,发展了一批小水电;对长山热电厂、珲春发电厂、长春热电总厂等大型电力企业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扩建工作。煤炭工业在三年调整期间,开发了霍林河和珲春煤田,以及舒兰、通化和九台等地的资源,并继续大力发展地方小煤矿。建材行业重点扩建了庙岭和松江两个大型水泥厂,使吉林省水泥企业的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吨,比1977年增长2倍。1985年重点改造了板石沟铁矿等几个铁矿,投资新建了一座350立方米高炉。1979—1993年,吉林省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的基建投资272.69亿元,用于能源工业的基本建设投资达130.22亿元,相当于1958-1978年的4.1倍。对重化工业的大规模投入,更强化了我省偏重的工业结构。同时,这种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投入也给这些产业带来了相当沉重的债务负担。1983年,国家为了刹住前几年基本建设投资增长过猛的势头,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清理在建项目的紧急通知》。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要对基本建设的实际安排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凡是已安排的建设规模超过国家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规模的,都必须迅速把超过的部分压缩下来。并在1984年实施了“拔改贷”政策,即保持国家对技术改造项目的拨款制度,但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拨款改为银行贷款。这使我省许多在建项目背负起沉重的银行债务。吉化30万吨乙烯工程,总投资达196亿元,后来被证明,这种沉重的银行债务负担成为其走向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在1985年国家将“拔改贷”的部分银行债务转为企业的自有资本,但那时长期负重前行的大部分企业都已经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这种补偿多数被用于补了“窟窿”。
3、1979—1990年,吉林省的企业受国家价格和结算体制的影响,流失了大量利润,形成了沉重的“三角债”负担。在国家进行价格调整和改革阶段,国家逐步放开了一些产品价格,但由于我省特殊的产品结构和区位特点,大部分产品仍然被国家低价调往其它地区,企业没有自己定价的权力。这一方面造成了我省企业利润大量流失;另一方面也使企业无法进入市场,在计划经济的襁褓里全然不知危机的临近。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结算方式的不规范,在企业间形成了大量的“三角债”,使我省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
从1978-1984年,由国家定价的农产品价格比重由92.7%下降到40%、社会零售商品由97%下降到50%、生产资料由100%下降到60%。对几百种日用小商品和大部分服务业,国家不再统一规定价格,由企业自行定价。由国家指令计划管理的工业产品,也由改革前的120多种,下降到1984年的60多种;其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也由80%左右下降到40%左右。在流通方面,由国家收购调拨的重要商品,由改革前的65种减少到1984年的20种;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由256种减少到65种。但对东北地区价格管制放开的速度却远没有那么快,直到1992年,我省的大部分产品才逐步被放开。在此过程中,我省大量的利润被其它地区的下游企业所分享,严重影响了我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范家屯糖厂,最高年产量约占全国产糖量的一半,但在国家实行价格双轨制时期,范家屯糖厂的糖价仅为3000元/吨,而同期其它地区的糖价却已经达到6000元/吨;长春无线电一厂,从菲利浦引进的彩电生产线是一条具有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线,总投资280万美元。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但产品价格却被国家定在了1200元/台,而当时的“四川长虹”因为享受国家“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扩大自主权试点企业”的政策,拥有自主定价权力,它的彩电价格仅为740元/台。这种价格的刚性,使我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处受制于人。最终范家屯糖厂走向了破产,无线电一厂却是在被“长虹”兼并之后才走出长年的亏损困境。造成企业衰落的原因虽然很多,但在当时,这种价格的压制和打击对企业来说却是致命的。
国家对产品的定价调拨也是后来使企业形成大量“三角债”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价格体制改革的后期,国家只负责从我省将产品调出,却将结算的问题留给了企业。在结算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国家调拨问题又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有的企业甚至仍然抱有计划经济思想,认为国家调拨的就应由国家付钱,这样就造成了企业间的债务拖欠。
虽然国家在1991—1992年对“三角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但“从解决‘三角债’源头入手”的方式,即重点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进行清理,对我省这样一个以输出产品为主的地区解决“三角债”问题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4、1982—1992年,我省在国家鼓励进行技术改造投资时期,企业折旧却要全部上缴国家,造成我省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弱,技改投入严重不足。1982年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现有企业有重点、有步骤进行技术改造的决定》,改变过去以新建企业作为扩大再生产主要手段的做法,实行以技术改造作为扩大再生产主要手段的方针。要求各地区充分利用企业、地方和部门的自有资金,包括折旧基金、大修理费、企业利润留成中的生产发展基金,以及国家给予的拨款、银行贷款和外资等等。同时,国家提出要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及其企业的留成比例。从1980年起,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70%由企业安排使用,30%按隶属关系上缴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在企业之间有偿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折旧费,全部留给企业安排使用,折旧基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支配。1982—1984年连续三年全国完成的技术改造和其他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34%以上。但由于种种原因,吉林省却没有享受到企业折旧调整政策,企业在几乎没有任何积累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能力进行技术改造投入,导致技改投入严重不足,长期内耗拖垮了企业。同时,长期得不到改造的旧设备,多年之后已经没有了再投资的意义,需要大规模的新建投资。但在新建过程中又使我省企业重新积累了相当规模的银行债务。双重挤压将我省工业,尤其是重工业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受到蚕食。
5、1981—1993年,吉林省金融体制改革受阻,并使银行债务大量沉积在企业中。在金融体制改革与调整阶段,吉林省在国家鼓励投资,放松“银根”之后,积极创新,建立了多种形式的融资体系。但在国家抑制经济发展过热的过程中,这种金融创新却成为了积累债务矛盾的元凶之一。从1981年开始,国家逐步鼓励银行向轻工业、能源、轻化工原料、某些加工能力不足的轻化工产品以及冶金等原材料行业发放贷款,并通过多种融资渠道支持这些行业,解决国家资金紧缺问题。为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也为了能够抓住有利时机解决企业资金严重缺乏的问题,1985年12月,长春市建立了首家资金市场,开办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和短期资金拆借业务;吉林省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也在长春开业;1987年,吉林市松江财团正式成立,这是7个企事业单位以资金入股形式组成的金融股份企业,创立了吉林省第一个企业财团;同年,由通化钢铁公司板石沟铁矿与中国工商银行浑江市支行八道江办事处联合创办了吉林省第一家银企联办银行。这些金融创新形式为我省企业发展拓展了多方向的融资渠道。但国家针对1993年上半年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控制货币发行,稳定金融形势的措施,要求坚决纠正违章拆借资金,人民银行要停止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要限期收回。银行之间的正常资金拆借,要严格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期限、利率进行。严禁非金融机构参与资金拆借。这些政策使我省刚刚起步的银企合作融资形式,被扼杀在摇篮中。这种合合分分,使企业沉淀了大量的银行资金。而在企业发展急需进一步资金投入的时候,国家却已经开始了“紧缩银根”。企业只能坐失良机,并重新背负起沉重的债务负担。
(三)结构被动调整阶段(1993—2000年)
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进一步提高了全国加快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之后,党的“十四大”明确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实现这个目标,国家提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到1993年,国家逐步取消了计划调拨和价格管制,放开了产品市场。这也意味着国家彻底将东北及吉林老工业基地的老企业推入了市场。这时,这些老企业多年来积累下来的“痼疾”逐渐显露出来:产品市场已被先开放地区的新兴企业所占领;长期高消耗低积累造成设备和技术陈旧,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同时沉重的银行债务又压得企业“抬不起头来”;资源型产业在大规模“掠夺式”开发之后,资源趋于枯竭,整个产业步入衰退期。我们的老企业在“不改造等死,改造找死”的环境下,大多数企业都在苦苦地等待:等待国家的支援、等待政府的帮助、等待在市场中能有哪个企业分一杯羹。在“等、靠、要”的观念支配下,企业一步一步地走向了衰落。如果说上一个时期吉林老工业基地是积极参与调整的话,那么这一时期,可以说是被动调整或是反向调整时期。
从所有制结构来看,国家从1993年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以股份制等多种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加速所有制结构调整以来,就开始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制。1995—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下降了4.3个百分点,个体企业的比重上升了2个百分点;而同期吉林省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却明显呈上升趋势,个体企业的比重下降了3.1个百分点。这说明我省的投资主体仍然是政府,国有企业一直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国家在进行“抓大放小”中,在保持大型企业对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同时,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993—2000年,全国工业总产值构成,大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总产值占全部产值的比重都保持在40%左右,共同支撑着经济的发展。而吉林省工业产值却明显依赖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产值比重逐年下降。大型国有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全省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缺乏活力。从工业整体发展来看,与全国、上海和广东比较,1993年我省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相对最高,但随后逐年降低,到2000年达到谷底。说明我省在工业化过程中明显落后。
从工业内部结构来看,我省资源和原材料等重工业结构被固化的问题逐渐显化出来,同时新兴产业发展相对缓慢。我省重工业以及采掘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1996—2000年,我省的重工业比重比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上海和广东还要高,而轻工业却一直没有发展起来。这一时期,全国以电子及通信行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高速发展,远远高于一些传统产业。1993—2001年全国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7.4%。我省电子行业从1993年才刚刚起步,当年产值仅为6.18亿元,在1997—1998年实现了高速增长,1998年产值达到27.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11.6%。但在1999—2000年便出现滑坡,2000年比1999年产值下降了5.3%。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吉林省统计年鉴》
1996年是我国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首次出现了盈亏相抵后的净亏损,经济下降到谷底。吉林省对这一经济环境显得特别敏感,1996年工业出现全线净亏损。说明在被动调整过程中我省落后的经济结构和孱弱的增长能力,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
1997年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国企改革脱困三年两大目标,即“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之后,吉林省从1998年开始采取积极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国家在我省脱困重点跟踪考核的252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到2000年已有202户扭亏,扭亏脱困率为80.2%。部分严重困难的企业也通过破产、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实现了再生。河北遵化钢铁集团以先租后购的方式对吉林市明城钢铁厂进行了资产重组,盘活资产6000万元,安置待岗职工1300人。经过艰苦的调整过程,伴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与我国加入WTO,吉林省工业经济正在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四)结构开始由资源型向加工型转变阶段(2001年—)
在这一阶段,吉林老工业基地以汽车和医药制造业为代表的加工工业迅速掘起,产业结构开始由资源型向加工型的转变。1997年—2001年,我省制造业年均增长13.1%,比全国平均增长速度高4个百分点,总产值占全国比重由1.5%上升为2%。其中,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22%,食品加工制造业增长14%,医药制造业增长19.5%,分别比全国高10.1个、11个和6.7个百分点。此外,木材加工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也实现了较高的增长,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8.9%和18.8%。冶炼及金属、非金属制品工业年均增长速度为9%,略高于全国7.4%的水平。采掘、造纸、石油化工等资源型产业年均增长1.7%、-0.8%和2.8%,增长速度分别低于全国3.6%、9.7%和9.6%的水平,这3个行业在全国的优势明显下降。
吉林省政府研究室
徐 勇 马利彪 弓龙植